女儿受花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壮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广西都安壮族地区。父母去世时,已出嫁的女儿要同竹蔑及彩纸扎一具“棺罩”盖在死者的棺木上,并于罩上扎一束纸花。治丧悼念时,女婿前来跪拜进香,丧家取下纸花让女儿带回去插在卧房里,谓之“女儿受花”。此花乃花婆神位的象征,并相信死者的灵魂已回到花婆的花园中,而还原为花。每月初一、十五焚香祭祀,祈求花婆和死者亡魂保佑子孙后代健康成长。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81号卷子。全卷23行。系(河州)节度衙及河州军军部调处奴隶归属纠纷的文书。内容是:奴隶李央贝,原属吐谷浑莫贺延部,由该部绮立当罗索以5两(金或银)买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噶岱默特孙,※阿布都喇璊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军平定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授二等台吉。四十一年(1776)父死,受命袭公品级。越二年
参见“督”(2356页)。
清代八旗组织的基本单位。汉译佐领或佐。系满语音译,意为“大箭”。原为满族先民从事狩猎和军事行动的一种组织形式。凡行师、出猎,参加者按所属族别或村寨行进,每10人组成一个小集体,是为牛录。每人各出箭1枝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在东经80度8分、北纬30度44分处。为印度进入中国西藏地区的一个边卡。向属达巴宗管辖。1729年颇罗鼐颁发之封地文书及1737年七世达赖喇嘛批准之封地文书均提及该地。派
达斡尔族的传统舞蹈。达斡尔语音译。“歌乐”亦译作“格勒”。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地区的达斡人称之为“哈库麦”。是一种载歌载舞的民间舞蹈,粗犷、奔放,表现狩猎生活是其特点。多在春节和农闲季节晚上于宽敞的屋内
藏传佛教格鲁派最大转世活佛之一。佛教传说,有十三位先世。因第十三位先世扎巴鄂色出生于青海互助县红崖子沟乡张家村,明崇祯三年(1630)任青海郭隆寺(后改称佑宁寺)法台,故以村名称为张家活佛(清康熙时以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立木邦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复立为府。永乐二年(1404),始改为木邦军民宣慰使司,以知府罕得法为宣慰使。治所在今缅甸腊戍东北新维。永乐(1
纳西族东巴(达巴)教祖师。据象形文字经书载,自幼聪明,学会各种本领。及长,在禅神处与藏族本教巫师一起学习经典和法事。因斗法失败,回乡创立东巴教,并创制图画象形文字。被东巴教徒和纳西族群众视为精通经书、
见“莫那娄”(18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