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金末投蒙将领。契丹族。为河北西路安抚使※耶律忒末子。早年仕金。成吉思汗九年(1214),率众3万随父投蒙,入蒙后授招讨使。十六年(1221),从父略邢、洺、磁、相、怀、孟等地,多获战功。次年,父致仕,
地名。西夏语“黑水”译音为额济纳或亦集乃。西夏西北部军事重镇。12监军司之一,黑水镇燕监军司治所,可能始建于西夏。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元朝灭西夏后,于至元二十三年(1286)置亦集乃路,蒙古语称哈拉浩
我国台湾高山族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千余。居住在台湾中南部玉山以西阿里山一带溪谷和1000至1500公尺高地上,包括嘉义县吴凤乡达邦、里佳、山美、新美、来吉、
?—1671清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色勒之子。初任佐领。崇德七年(1642),随军围锦州,败明总兵洪承畴松山援军。八年,从贝勒阿巴泰征明,败明步骑数千于三河县。顺治元年(1644),随睿亲王多尔衮入关
即“东珠”(508页)。
?—1150辽末投金将领。奚族。世居库党河。史载其魁伟多力。早年仕辽,为太子率府率。金太祖天辅七年(1123),金兵入奚地,率乡人降金,授千户领其众。辽亡,奚王回离保自立,未几,回离保死,其党金臣阿古
河西回鹘驻牧于沙州(今甘肃敦煌)地区的一部。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苏卫。正统(1437—1449)后所置,在今黑龙江省阿城县阿什河流域。正德九年(1514)六月,兵部侍郎石玠至开原,遣大通事马俊出境招谕诸部,该卫先受约束。今人考定
见“失里绵卫”②(591页)、“细木河卫”(1555页)。
唐西域军事建置。守捉城之一。时戍边军队大者称军,小者谓守捉。位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东。驻有军队,戍卫边疆。与各军、城、镇等,总称为道。隶安西都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