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见“伊即轩”(804页)。
元明土司名。《元史》称八百媳妇国,名景迈,或兰那。泰定四年(1327),以其地置蒙庆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以土官招南通为都元帅,以刀练为元帅。至顺二年(1331),改为八百等处宣慰使司。明洪武二十一年(1
清代蒙古地名。治所在前苏联斜米帕拉丁斯克。清初为准噶尔部驻牧地。18世纪初年为沙皇俄国霸占,并于其地建立要塞,称斜米帕拉丁斯克要塞。乾隆二十二年(1757),阿睦尔撒纳叛乱失败后,曾由哈萨克阿布赉汗驻
?—384晋代匈奴独孤部首领。字没根,一名垂洛。有智略。母拓跋部平文帝郁律之女,故附舅父代王拓跋什翼犍,为南部大人。孝武帝太元元年(376),为前秦苻坚所败,走云中(治今内蒙古和林格尔县西北土城子),
见“于阗”(58页)。
即“八白室”(23页)。
又作辣都,景颇语音译,即“老四”。“都”原意应为“点燃”或“煮”。景颇族传说时代人物之一。据说他发明了以竹片磨擦起火,其法是用竹块一片,挖一个小槽,槽中有小孔,孔上置火草,然后放在另一块竹片上来回磨擦
唐代南诏武职名。南诏按照各地区人口的疏密、能出乡兵的多少,划分为大府、中府、下府、小府4级军事组织,每府设主副2将。演习即为大府主将,演览为副将,掌管本府乡兵的调派、训练、兼理行政事务。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即“洛孤水”(17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