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头钱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不能报仇,则植树于庭,待其子与树俱长,乃履行复仇义务。如系误杀,或对方要求和解,乃以牲畜偿命,赔偿牛数十头至百头不等,称为交“人头钱”,两家世仇遂解。
1820—1860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喀尔喀蒙古车臣汗部伊拉古克散呼图克图六世。嘉庆二十四年(1819),五世罗布桑巴尔丹圆寂,经寻访,他被确认为转世灵童,迎入寺内坐床,为六世。咸丰十年(1860
地名。亦称三暗、三艾、散演。在金沙江两岸,东界巴塘,南接江卡,北临德格,分上、中、下三岩。旧为巴塘所辖小土司之地。山隘险峻,人口2千户。乾隆、嘉庆(1736—1820)中,常恃险抢掠官商行旅,川藏要路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满语意为“顶上托子或梅针箭铁挺”。因分布于叶赫河(在今吉林省梨树县境),故名。因靠近明设马市镇北关,故又称北关。始祖星根打喇汉(一说即打叶)。明宣德间(1426—1435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珠伦河卫,并说清代珠伦河在宁古塔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南630里。
见“达理札雅”(734页)。
1196—1235元朝将领。契丹族。移剌氏。居霸州(今河北霸县),随父移剌捏儿降蒙古,从征战。袭父职为高州(治今内蒙古赤峰东北)等处达鲁花赤,兼征行万户。元太宗二年(1230),奉命攻高丽,取龙、云、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辽置十二宫,下设抹里,撒里僧为承天皇太后※崇德宫下之一抹里。
见“俟利”(1690页)。
元仁宗皇后。又译阿纳失舍里。蒙古弘吉剌氏。生子硕德八刺(英宗)。皇庆二年(1313)三月,册为皇后。以中政院掌宫事。先汗而卒。延祐七年(1320),英宗即位,追尊为皇太后。谥庄懿慈圣皇后。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所设理瑶官。康熙四十二年(1703),两广总督石琳镇压粤北八排瑶民起义后,为了加强对瑶民的统治,在连州瑶排附近之三江口筑城置,专理连州、连山、连阳三州县瑶人事务,并兼管督缉“盗贼”。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