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清·刘士季《草木便方》。为马兰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外科图说》卷三:“此证生于手阳明之间,初起如粟,渐长如赤豆,其痛不可忍,渐长大如杨梅之状,血不出,亦不生脓。毒从经络流于骨。有此疾者,宜当谨防。”
痰证之一。因阴虚火旺所致。《不居集》卷十七:“阴火痰:面有红光者,乃阴火上炎,又当用滋阴药。”方用地黄汤加麦冬、五味子等。参痰证条。
《疡医大全》卷三十九引雷真君方。当归三两,大黄、白矾各一两,生甘草五钱。水煎服。用于解救***毒。
厥证之一。①指邪热过盛,阴分不足所致的厥证(见《素问·厥论》等篇)。症见手足心热,身热,溺赤等。②指因邪热过盛,阳郁于里不能外达的厥证(见《类证活人书》)卷四。症见初病身热头痛,继则神志昏愦,手足厥冷
见《南方主要有毒植物》。为罗裙带之别名,详该条。
出《日华子诸家本草》。为菝葜之别名,详该条。
①指脏部、上部、下部三部。《灵枢·百病始生》:“三部之气各不同,或起于阴,或起于阳,请言其方,喜怒不节则伤脏,脏伤则病起于阴也,清湿袭虚则病起于下,风雨袭虚则病起于上,是为三部。”②身体上、中、下三部
见《张氏医通》卷十六。即都气丸,见该条。
骨名。即指骨。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