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指
即手之第二指。
即手之第二指。
亦称假苔。舌苔被食物或药物所染,改变原来苔色。如食橄榄、杨梅可染为黑苔,食枇杷可见黄苔。望舌时须加以注意,排除假象。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为手掌参之别名,详该条。
见《民间常用草药汇编》。为木槿花之别名,详该条。
①刺法名。指出针时左右摇动针体的方法。《针经指南》:“摇者,凡泻时欲出针,必须动摇而出是也。”其摇而出针,开大针孔,以泄邪气,泻法用之。本法源于《灵枢·官能》:“摇大其穴。”②推拿手法名。见《诸病源候
与急则治标相对而言。指在病势缓和、病情缓慢的情况下,治疗应针对本病的病机,或以培补本元为主,因为治疾病发生的本原,则标的症状自愈,亦即治病必求于本的精神。例如阴虚发热的疾病,则阴虚是本,发热(包括五心
病名。即痧证。又称痧胀、痧秽。《通俗伤寒论·伤寒兼痧》:“日间触闻臭秽,夜间露宿贪凉,其大要也,夏秋最多。缓则寒湿凝滞于脉络,或湿热郁遏于经隧;急则鼻闻臭毒而阻逆上气,或内因食积而壅塞中气,皆能气胀成
证名。见《傅青主女科》。清·王实颖《广嗣五种备要》:“胎前素弱,产后又亏,胃难纳谷,脾不健运。或因伤食而停滞,或因血虚而便闭,误进消耗等药,胃气益损,满闷益增,气不升降,滋热助积,郁积之久,遂成膨胀。
汉代官吏。为护乌桓校尉。当地羌胡人以病死为耻,病重时取刀自刺。训闻有病者,以医药治疗之,愈者甚众。
咽喉之俗称。详咽喉条。
书名。南京中医学院金匮教研组编选。本书对《金匮要略》原文论析较详,每篇有概说和结语,对篇内条文,一般有校勘、提要、词解、语译、浅释、选注、按语等部分。编写按中医理论体系广泛参考有代表性的各家注本,方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