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吉林中草药》。即蜘蛛,详该条。
见《南宁市药物志》。为黑面神之别名,详该条。
从三岁到七岁为幼童。此期脏腑、经络之气渐趋充盛,抗病能力增强,模仿能力强,对外界各种事物容易形成较朴素的概念。因此,必须在作好小儿保育工作的同时开展适应于他们特点的活动,以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
【介绍】:见胡宪丰条。
出《本草图经》。为沙苑子之别名,详该条。
药物学著作。10卷。清·黄宫绣撰。刊于1769年。分上、下两篇。上篇为卷1~7,将药物分为补剂、收涩、散剂、泻剂、血剂、杂剂和食物七类。每类又据不同药性分为若干节。下篇为卷8~9,分论脏腑病用药及六淫
书名。见《隋书·经籍志》。不著撰人。1卷。已佚。
病证名。指伤寒邪传厥阴,阴阳消长的一种临床表现。由阴阳胜复所致。《伤寒论·辨厥阴病脉证并治》:“伤寒病,厥五日,热亦五日,设六日,当复厥,不厥者自愈。”《伤寒论条辨》:“厥五日,热亦五日,阴阳胜复无偏
出《补缺肘后方》。为天仙藤之别名,详该条。
见《小儿卫生总微论方》。即小儿浮肿,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