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温补命门条。
治则之一。指治病不宜妄用攻伐、苦寒等药物戕伤胃气。人以胃气为本,“纳谷者昌,绝谷者亡。”胃气足则元气易复,胃气伤则病难复。《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妇人伤寒,发热,经水适来,昼日明了,暮则谵语,
出《神农本草经》。为旋花根之别名,详该条。
见《陈素庵妇科补解》。即子啼。详该条。
见鬼眼条。
见《青岛中草药手册》。即乌贼鱼腹中墨,详该条。
症名。出《灵枢·口问》。系指自咬其颊。详见啮舌条。
针灸治疗法则。出《灵枢·经脉》。属于寒证,如寒邪束表,寒滞经络,脾胃虚寒等症,针刺时宜多留针,或温针治疗。
病名。出《外科大成》卷三。即钻牙疳。详该条。
即螳螂子。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