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疾病所出现的证候,通常有其一定的规律性,在四诊的基础上,把这些具有规律性的证候,系统地分别归纳为若干类型,作为识别疾病的一种方法。如伤寒的六经证候,温病的卫、气、营、血证候,都是属于这种分类方法。
见膝阳关条。
泛指胃、大肠、小肠等胃肠而言。《灵枢·本输》:“大肠、小肠皆属于胃,是足阳明也。”《伤寒论·阳明病篇》:“阳明之为病,胃家实是也。”
书名。原题《三因极一病源论粹》,简称《三因方》。18卷。宋·陈言撰于1174年。作者认为:“医事之要,无出三因”。本书首叙医学总论,并将三因(内因、外因、不内外因)作为论述的重点;总论后列述内、外、妇
见《江西草药》。为梵天花之别名,详该条。
形色不相称的证象。《灵枢·阴阳二十五人》把人按五行分为木、火、土、金、水五形。所属五色即青、赤、黄、白、黑。如木形人色见黄,为木胜土;火形人色见白为火胜金,称为形胜色。这种附会的说法,有待进一步研究。
见《浙江民间常用草药》。为扶芳藤之别名,详该条。
见《药材资料汇编》。为松节之处方名,详该条。
指三焦。因其有疏通水道的作用,故名。《素问·灵兰秘典论》:“三焦者,决渎之官,水道出焉。”参见三焦主决渎条。
医论著作。二集,3卷。清·吴东旸撰于1879年。本书辑录内、儿科等病证论治30条篇,对伏暑、血症、咳嗽等杂病和时症等论述较详。书中反复论述滋阴补药误治的情况,并指出了拘泥于运气学说以推算属何病、用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