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条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芫花之别名,详该条。
见《江苏省植物药材志》。为芫花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因药服或误服狼毒过量而出现中毒症状者。症见头晕,呕吐,腹痛,腹泻,严重者可致休克,死亡。冲捣药物可产生接触性皮炎。治疗宜中西医结合。《本草纲目》卷四载有解狼毒毒的药物,如兰汁、盐汁、白敛、杏仁、
即豨莶丸。见该条。
病名。指太阳、阳明、少阳三经同时受邪而出现的证候。《伤寒论·辨阳明病脉证并治》:“三阳合病,腹满身重,难以转侧,口不仁,面垢,谵语遗尿。发汗则谵语,下之则额上生汗,手足逆冷。若自汗出者,白虎汤主之。”
十二经标本之一。《灵枢·卫气》:“足厥阴之本,在行间上五寸所;标在背腧也。”行间上五寸所,指中封穴,标在肝俞。
病名。见《喉科秘旨》卷下。《赵氏治喉指掌》:“红点紫舌,因心脾二经热极所致。满口红点紫色作烂而痛,或身有赤斑。”治宜清心凉血、解毒泻热。可选用***地黄汤、导赤散、五味消毒饮等加减。
病名。九虫病之一。见《诸病源候论·九虫病诸候》。《普济本事方·诸虫飞尸鬼疰》:“肺虫如蚕。……惟肺虫为急,肺虫居肺叶之内,蚀人肺系,故成瘵疾,咯血声嘶,药所不到,治之为难。”参痨虫病条。本病与肺吸虫病
人死后的躯体。《素问·缪刺论》:“五络俱竭,令人身脉皆动,而形无知也,其状若尸。”
疮疡的内治法之一。《素问·五常政大论》:“汗之则疮已。”即对于疮疡初起约七日之内,尚未成脓破溃,患者正气未虚兼有表证者,应用解表药物,使毒邪随汗而泄,疮疡得以消散。临证应辨寒热,分别采用辛凉解表或辛温
书名。10卷。清·年希尧撰于1735年。本书系将《本草纲目》中的附方分类编辑而成。分为诸风、痉风、项强、癫癎、卒厥等113类,每类均分列病症及其所用的方药。
病名。小儿癣疾之一种。出《外科启玄》卷七:“小儿头上多生肥粘疮,黄脓暴露。”感受风热或热毒蕴蒸所致。多发于小儿。初起头皮起丘疹,继之成脓疱,可蔓延全头皮,破后糜烂流脓,痒痛兼作。先用20%明矾水或槐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