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生草药性备要》。为松叶之别名,详该条。
出《生草药性备要》。为刺三加之别名,详该条。
见益气解表条。
义同外治。《素问·五常政大论》:“故曰上取下取,内取外取,以求其过。”说明治病的手段,根据病证的具体情况,或从上治,或从下治,或从内治,或从外治,以达到治愈的目的。
【介绍】:南宋医生。字君辅。生平不详。1265~1274年(咸淳年间)收集常用验方,编成《类编朱氏集验医方》15卷。
①火指肝火,与木火刑金同义。见该条。②火指心火或火热之邪,心火炽盛可耗伤肺阴,引起喘咳痰血;热邪炽盛,热郁于肺或痰热阻肺,可出现高热,呼吸急促,鼻翼煽动,甚或咳血、咯血等症。
见《江苏药材志》。为马蔺花之别名,详该条。
病名。见广州中医学院主编《中医眼科学讲义》。即睥生痰核。详该条。
切脉与望色须互相参合印证,以明病情。《灵枢·邪气藏府病形》:“色脉形肉不得相失也,……色青者,其脉弦也;赤者,其脉钩也;黄者,其脉代也;白者,其脉毛;黑者,其脉石。见其色不得其脉,反得其相胜之脉,则死
①丛书名。清·栗山痴叟辑。刊于1868年。共七种。内容为《伤寒读本》、《金匮读本》、《医学三字经》、《十二经脉歌》、《指南摘要》、《医学实在易》、《本草求真》。②综合性医书。6卷。清·刘福庆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