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则之一。指治疗立法,切忌攻伐已经虚弱的正气。出《素问·五常政大论》。故对于气血不足,机能衰退的虚证,不宜用泻法或攻法,以免重伤元气而加重病情。
儿科医案著作。上、下两篇。宋·钱乙原作,近人张山雷疏注,何光华参补。本书先由张山雷氏将钱乙《小儿药证直诀》中所录的儿科医案23则及医案中所用的方剂加以注释,后由何光华氏补入万全、缪仲醇、江瓘、喻昌等人
金代医官职称。系太医院中级官员,协助太医院提点、院使、副使等共同掌管医药方面的事宜及太医院行政事务。官阶从八品。
见洗冤集录条。
见《中医妇科学讲义》。经行先后无定期证型之一。多因恚怒伤肝,肝郁气乱,气乱则血亦乱,冲任胞宫蓄溢失常。症见经期先后不定,经量或多或少,色紫稠粘,抑郁不乐,时欲叹息,胸乳胀闷不舒,或小腹胀痛等。治宜舒肝
【介绍】:见刘吉人条。
经外奇穴名。位于右下腹,当脐与髂前上棘连线的外1/3与中1/3的交点处。主治急、慢性阑尾炎。直刺0.5~1寸。
出《中山传信录》。为九里香之别名,详该条。
即血痢。《诸病源候论·痢病诸候》:“热乘于血,则流渗入肠,与痢相杂下,故为赤痢。”详血痢条。
证名。①自觉近膻中处悸动不适。见《伤寒论·辨太阳病脉证并治》。《伤寒溯源集》卷一:“所谓心下悸也,盖心之下,胃脘之上,鸠尾之间,气海之中,《灵枢》谓膻中为气之海也。”多因阳气虚,水饮内停上凌于心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