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耗损。指气血津液严重耗损,元气不支,禁用泻法的五种情况。《灵枢·五禁》:“形肉已夺,是一夺也;大夺血之后,是二夺也;大汗出之后,是三夺也;大泄之后,是四夺也:新产及大血之后,是五夺也。此皆不可泻。
①病名。出《灵枢·癫狂》等篇。指精神错乱的一类疾病。《难经·二十难》:“重阳者狂,重阴者癫。”癫属阴,多偏于虚,患者多静默;狂属阳,多偏于实,患者多躁动。但癫病经久,痰郁化火,可以出现狂证;狂病延久,
【介绍】:见张柏条。
病证名。见《太平圣惠方》卷三十四。多由阳明毒火炽盛,上冲齿龈所致。症见齿龈肿起,胀痛,时有脓液流出且臭,甚或齿牙动摇欲落。治宜泻火解毒、消肿。可选用清胃散、五味消毒饮、黄连解毒汤等加减。参见牙宣条。
医方丛书。清·毛世洪等辑。由书商汇刻刊行。又有《汇刻经验良方》、《经验良方汇编》等名。主要包括《便易经验集》、《续刊经验集》、《叶氏(天士)经验方》、《张卿子经验方》、《几希录附方》、《敬信录经验方》
见《小品方》。为蚯蚓之别名,详该条。
证名。亦作口眼斜。《景岳全书·非风》:“口眼歪斜者,足阳明及肝胆经病。”详见口眼斜条。
病名。见《医宗金鉴》卷九十。又名诸伤、攧扑损伤、打扑伤损等。包括刀枪、跌扑、殴打、闪压、刺伤、擦伤及运动伤损等。伤处多有疼痛、肿胀、伤筋、破损或出血、骨折、脱臼等情况,也包括一部分内脏损伤疾患。治宜以
即舌红。详该条。
见《浙江中药手册》。为玫瑰花之别名,详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