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湖南药物志》。为芒种花之别名,详该条。
出《医宗汇编》。即天葵子,详该条。
病证名。见明·赵献可《邯郸遗稿》。即妊娠胁痛。详该条。
出《太平圣惠方》。即蚕退纸,详该条。
证名。指大病愈后,因饮食失节致病复发者。《伤寒论·辨阴阳易差后劳复病脉证并治》:“病人脉已解,而日暮微烦,以病新差,人强与谷,脾胃气尚弱,不能消谷,故令微烦,损谷则愈。”《重订广温热论·温热复症疗法》
《内经》十二脉之一。同紧脉。《诊家正眼》:“曰急者,紧之别名也。”
见《全国中草药汇编》。即山羊血,详该条。
见《湖南药物志》。为海芋之别名,详该条。
见《青岛中草药手册》。即乌贼鱼腹中墨,详该条。
外治法之一。古代用大小形式不同的金属器械,烧红后用以烙破脓疡,使脓液流出,以代刀针的方法。眼科亦用以“治残风溃弦疮烂,湿热久不愈者”(《证治准绳·杂病》),或胬肉攀睛割治后,“头处用火烙之,使其不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