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斯
李斯(公元前284年—公元前208年),字通古,汝南上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芦冈乡李斯楼村)人[1-2] 。秦朝著名政治家、文学家和书法家。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李斯的政治主张的实施,对中国和世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专制的基本格局。秦始皇死后,勾结内官赵高伪造遗诏,迫令公子扶苏自杀,拥立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秦二世二年(前208年),父子腰斩于咸阳,夷灭三族 。
-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薛晏
郡望河东(今山西永济西)。玄宗天宝间陈留太守薛江童之子。代宗大历前后与郑辕、崔全素同游枋口,各作诗3首。历官岭南推官。事迹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三下》。乾隆《济源县志》卷一五存其诗3首,《全唐诗续拾》据之收入。
- 晏敦复
晏敦复(1120-1191,一作1071-1141、一作1075-1145)字景初。抚州临川文港沙河(今属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人。南宋诗人、正直大臣。官至吏部尚书兼江淮等路经制使。敦复才思敏捷,诗文多已散佚,仅《宋诗纪事》存诗1首,《历代名臣奏议》存奏议2篇。《宋史》卷三八一有传。世称“抚州八晏”(晏殊、晏几道、晏颖、晏富、晏京、晏嵩、晏照、晏方)。
- 庄蒙
蒙字子正,乌程人。
- 彭罙
元广陵人,字仲愈。书无不读,通五经。性行纯,谨言笑。有《仲愈集》。
- 从大
从大姓未详。元诗癸集戊上有潘从大,宛陵人,不知即此人否。
- 朱仕琇
(1715—1780)福建建宁人,字斐瞻,号梅崖。乾隆十四年进士。任山东夏津知县,以河决,改福建福宁府学教授。辞官后主讲峰书院及本县书院。治学综贯大义,对文章自视甚高,门人鲁九皋称其始宗韩愈,后博采秦汉诸家之长。然才力实不相称,所作多僻字拗句。有《梅崖居士集》。
- 郑奉天
郑奉天,清道光年间(1821~1850)人士。生平不详。以下诗作收录于徐宗干编,海东书院刊印之《瀛州校士录》。
- 完颜璹
完颜璹(1172-1232)本名寿孙,字仲实,一字子瑜,号樗轩老人。金世宗孙,越王完颜永功长子。「天资雅重,薄于世味」(《中州集》卷五),累封密国公。天兴元年(1232)蒙古军攻金者汴梁,围城中以疾卒,年六十一。《金史》卷八五附传永功。璹博学有俊才,喜为诗。平生诗文甚多,自删其诗存三百首,乐府一百首,号《如庵小稿》诗词赖《中州集》以传。周泳先《唐宋金元词钩沉》辑为《如庵小稿》一卷,凡九首。元好问推为「百年以来,宗室中第一流人也」(《中州集》卷五)。多写随缘忘机、萧散淡泊意绪。况周颐称其「姜史、辛刘两派,兼而有之」(《惠风词话》卷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