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 郦炎
郦炎(150~177)东汉诗人。字文胜。范阳(今河北定兴)人。曾为郡吏,州郡察举孝廉,征召为右北平从事祭酒,都不就,后患疯病。他奉母至孝,因母死而犯病,以致他的正在产儿的妻子被惊死。为妻家诉讼入狱,死于狱中。
- 陈孚
陈孚(1259—1309)元代学者。字刚中,号勿庵,浙江临海县太平乡石唐里(今白水洋镇松里)人。至元年间,上《大一统赋》,后讲学于河南上蔡书院,为山长,曾任国史院编修、礼部郎中,官至天台路总管府治中。诗文不事雕琢,纪行诗多描摹风土人情,七言古体诗最出色,著有《观光集》、《交州集》等。
- 陈经翰
陈经翰,字忠甫,西洲村人。是泉州通判陈尧典次子。熟习阴符(兵书),占通阵法。从军有边功,授狼牙总镇,迁镇潮州。时倭寇为害,又值洪水,他发动民众筑堤浚流,保境安民。致仕归乡,创来鹤亭宴,下笔兼长众体,千言立就,有古儒将风。
- 赵鹤
扬州府江都人,字叔鸣,号具区。弘治九年进士。授户部主事,历郎中,累官至金华知府,以忤刘瑾遭谪,终山东提学佥事。生平好学不倦,晚注诸经,考论历代史,正其谬误。诗耻凡语,爱谢灵运、孟郊及元刘因。有《金华正学编》、《书经会注》、《维扬郡乘》、《具区文集》、《金华文统》等。
- 汪懋麟
汪懋麟[公元一六四o年至一六八八年]字季角,号蛟门,江苏江都人。生于明思宗崇祯十三年,卒于清圣祖康熙二十七年,年四十九岁。康熙六年(公元一六六七年)进士,授内阁中书。因徐乾学荐,以刑部主事入史馆充纂修官,与修明史,撰述最富。吏才尤通敏。旋罢归,杜门谢宾客,昼治经,夜读史,日事研究,锐意成一家言。方三年,遽得疾卒。懋麟与汪楫同里同有诗名,时称“二汪”。著有百尺梧桐阁集二十六卷,《清史列传》行于世。
- 朱廷佐
字幼陶,诸生。
- 朱仕琇
(1715—1780)福建建宁人,字斐瞻,号梅崖。乾隆十四年进士。任山东夏津知县,以河决,改福建福宁府学教授。辞官后主讲峰书院及本县书院。治学综贯大义,对文章自视甚高,门人鲁九皋称其始宗韩愈,后博采秦汉诸家之长。然才力实不相称,所作多僻字拗句。有《梅崖居士集》。
- 周孝埙
(1763—1833)江苏吴县人,初名兰颖,字愚初,号通梅。官刑部主事。以诗文见称于时。有《还读小庐诗》、《韵学参考》、《春晖堂文集》等。
- 牛峤
牛峤,字松卿(约公元890年前后在世),一字延峰,陇西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昭宗大顺初前后在世。乾符五年(公元878年)进士及第。历官拾遗,补尚书郎,后人又称“牛给事”。以词著名,词格类温庭筠。原有歌诗集三卷,今存词三十三首,(见《花间集》)诗六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