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脞录
一卷。清代程鸿诏(生卒年不详)撰。程鸿诏字伯敷,大兴(今属北京境内)人。道光举人,官至江苏侯补知府,著有《有恒心斋文集》。此书成于道光戊甲春(1848),是作者整理往日游历笔记并重新编定抄写而成。因作者当时身在鸡泽,故题名为《鸡泽脞录》。此书记载内容较杂,主要记述的内容有作者与师友交往之谊、名胜古迹之美;还摘录了群书中有关内容加以考据评论。有一定参考价值。有《有恒心斋集》本。
一卷。清代程鸿诏(生卒年不详)撰。程鸿诏字伯敷,大兴(今属北京境内)人。道光举人,官至江苏侯补知府,著有《有恒心斋文集》。此书成于道光戊甲春(1848),是作者整理往日游历笔记并重新编定抄写而成。因作者当时身在鸡泽,故题名为《鸡泽脞录》。此书记载内容较杂,主要记述的内容有作者与师友交往之谊、名胜古迹之美;还摘录了群书中有关内容加以考据评论。有一定参考价值。有《有恒心斋集》本。
二卷。明黄傅(约1460-约1499)撰。黄傅,字梦弼,自号白露山人,兰溪(今浙江兰溪县)人。明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终监察御史。著有《白露山人遗稿》。是稿收诗、文各一卷,因其住所在兰溪县白露山
三卷。清蒋珣撰。珣字少泉,浙江余姚人,嘉庆举人,官至瑞安教谕。著有《易义》、《书义》、《诗义》、《春秋》等经无忘录。《周易无忘录》分上中下三卷,上卷论卦爻及彖象传之微旨,中卷发系辞、说卦、序卦、杂卦诸
一卷。清代王澍(1668-1743)撰。作者针对陆(九渊)王(守仁)学说中“格物者为格去物欲,还虚明之本体”的观点,摘取程朱学说中的关于“致知格物”的重要论述加以驳斥,旨在批驳陆王学说。
七卷。清程可则(1623-1673)撰。程可则,字周量,一字彦揆,号湟溱,又号石臞。南海(今属广东广州)人。顺治九年(1652)会试第一。历官撰文中书、户部主事、兵部郎中、桂林知府等职。与王士祯、朱彝
不分卷。清曹仁虎(1731-1787)撰。曹仁虎,字来殷,号习庵,上海嘉定人。乾隆年间进士,官至侍讲学士。工诗,著有《六书转注古义考》、《七十二侯考》、《宛委山房集》、《蓉镜堂文集》、《曹学士遗集》诸
十卷,附《逸文》二卷。宋王应麟撰集,清孙星衍(1753-1816年)补集。孙星衍字渊如,又字季仇,江苏阳湖(今江苏省武进县)人,清代经学家。乾隆间进士,官至山东督粮道。孙氏所学较广,对经、史、文字、音
二卷。不著作者姓名。此传奇共二十六出,写夏朝初年之传说故事。其情节大略为:太康无道失国。其后恽氏在古庙中生下太子,患病难行。太史糜之妻决计抛弃女儿,而抱持太子。恽氏大受感动,把珊瑚帔扯为两半,一半用来
一卷。明卜舜年(约1573年前后在世),撰。舜年,字孟硕,江苏吴江人,生卒年均不详。该编前后无序跋,卷后附载有卜氏寿诗及陈时化、陆万言、陈继儒、乐元声、何三畏等人的赠诗,最后以其父节悯先生(卜梦熊)行
一卷,南宋葛洪(?-1237)撰。葛洪字容父,自号蟠室老人,婺州东阳(今属浙江)人,淳熙十一年(1184),曾从吕祖谦学,历官尚书员外郎,上疏乞请严饬将帅、整军图治。嘉定中,累宫工部员外郎兼权枢密院检
一卷,辨歙石说 一卷。作者不详。《歙砚说》,主要记载歙砚石采掘之地,琢石之法,以及珍贵砚石的性质、声音、硬度、纹理、颜色等,并列举了“眉子”、“罗纹”、“金鈫”等珍贵砚石三十一种之多,也列举了砚石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