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溪先正诗集
清鲍楹(约1711前后在世)撰。鲍楹字觉庭,余杭(今浙江)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十五(1696)年举人,官知县。著有《青溪先正诗集》。此集系鲍楹采掇淳安之诗,合为一编;以淳安古青溪地名为名。共收唐代一人、宋代六人、元代五人、明代十人、清代二人之诗。虽编次杂芜,所列总目亦有有录无书之情况,但对研究淳安一地之历史,仍有所裨益。有《四库全书》本。
清鲍楹(约1711前后在世)撰。鲍楹字觉庭,余杭(今浙江)人,生卒年不详。康熙三十五(1696)年举人,官知县。著有《青溪先正诗集》。此集系鲍楹采掇淳安之诗,合为一编;以淳安古青溪地名为名。共收唐代一人、宋代六人、元代五人、明代十人、清代二人之诗。虽编次杂芜,所列总目亦有有录无书之情况,但对研究淳安一地之历史,仍有所裨益。有《四库全书》本。
① 十六卷。明沈寿民(生卒年不详)撰。沈寿民字眉生,号耕岩,宣城(今属安徽)人。崇祯(1628-1644)中实行保举法,巡抚张国维以沈寿民应诏。入京师,弹劾杨嗣昌夺情,熊文灿抚贼,疏中语抨击阮大铖。福
一卷。明唐枢(详见《宋学商求》条)撰。嘉靖十七年(1538),浙江有人特设一景行馆,聘请唐枢前往讲学。唐枢因此作论三十一篇,由其门人钱镇叙而刻之。唐枢平日专以讨真心为教,所以书中首先涉及的内容便是这个
六卷。明余象斗(详见《皇明诸司廉明公案》)编。公案小说集。书分六类:人命、奸情、盗贼、诈伪、争占、雪冤,计五十九则。所载为清官判案断狱故事,大略取自其他的公案小说和民间传闻。思想内容和艺术价值均不高,
六卷。清张汝捷撰。张汝捷桂阳人。生卒年不详。此书为作者穷一生精力研究周易的成果。书中只取晋王弼、宋程子、明来知德三家易注,增补其义,但对他们的优缺点没有阐发。故论者认为此书“虽所补不无繁而可删,华而寡
一卷。王国维撰。王国维事迹见“尔雅草木虫鱼鸟兽名释例”。王氏据夏炘古韵二十二部,收集周代金石铭文四十余篇,以其中用韵之例,作为古韵二十二部之旁证。是编刊入《王忠悫公遗著》。
一卷。清金鹗撰。金鹗所撰之《求古录礼说》十五卷刊行后,会稽赵伪叔至台州得到另一部分此书遗卷,潘祖荫替他刊行,即《求古录礼说补遗》。其内容分七部分:第一:郊乘大路解。第二:祊释辨。第三:八音次序说。第四
二卷。《补录》一卷。清吴大廷)生平详见《小酉腴山馆文钞》)撰。该诗钞卷末有吴大廷于咸丰十年(1860年)自作的跋,自己认为平生学诗有三变,前期好格律,重形式;中期则注重情感表达;后期则重理性。诗的主要
四十三卷首一卷末一卷,清王麟祥修,邱晋成纂。王麟祥,字星生,山西浦州人,进士,曾任叙州府知府。邱晋成,字云帆,宜宾人,光绪优贡,曾任江安训导。叙州府志,始修于明周文安,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知州何
九卷。明方时化撰。时化字伯雨,安徽歙县人。万历二十二年(1594)举人,官至叙州府同知。方时化传其高祖方社昌之《易》学,著书六种,其子方庞汇辑合刊,该书就是其中的第一种。书共一百零一篇,前、后泛论易理
十六卷。《附录》二卷。宋苏洵(1009-1066)撰。苏洵,字明允,号老泉,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北宋文学家。与其子苏轼、苏辙并称“三苏”,是唐宋散文八大家之一。苏洵二十七岁始发愤读书,屡试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