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四库百科>辩正论

辩正论

十卷。唐代释法琳撰。法琳生平事迹详见《破邪论》辞条。法琳为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的视听,改变世人对佛教的看法,争取皇上的同情与支持,在继《破邪论》之后,又作《辩正论》十卷。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作序。《辩正论》一书约成书于贞观六年(632)。有十二篇,即:第一、三教治道篇,第二、十代奉佛篇,第三、佛道先后篇,第四、释李师资篇,第五、十喻篇。第六、九箴篇,第七、气为道本篇,第八、信毁交报篇,第九、品藻众书篇,第十、出道伪谬篇,第十一、历代相承篇,第十二,归心有地篇。在十代奉佛篇中,列述晋、宋、齐、梁、陈、北魏、北齐、北周、隋、唐,十代君主公卿通儒信佛者的名字,略述历史君王公卿学识,造寺度僧之事迹。十喻、九箴两篇,因道士李仲卿作《十异九迷论》贬斥佛教,故以“十喻”加以说明,以“九箴”加以诫之。在出道伪谬篇中,列举道经中剽窃佛经之处。在归心有地篇中,列梁武帝舍道敕,梁邵陵王舍道启,法琳与尚书右仆射蔡国公启。此书与《破邪论》一样,发挥了积极的护教作用。贞观元年(627),太宗舍出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贞观十一年(637),太宗欲推尊以老子李耳为始祖的道教,诏令道士女冠的位次排在僧尼之前。对此僧众推举法琳上表抗争,太宗不从。贞观十三年(639),道士秦世英趁此诋毁法琳,诬称他的《辩正论》是借此讪谤皇帝的先祖,有罔上之罪。太宗闻言大怒,令汰僧尼,逮捕法琳,判他死刑。后太宗又诏令法琳念观音七天,看有无灵感,以观后效,再做论处。期至,法琳回答太宗所问:“七日以来,不念观音,唯念陛下”。太宗遂改判他流徙益州(治所在今四川成都)。《辩正论》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原因在于法琳深入了解道教内幕,使其书中保存了不少有关道教的原始资料,而这些又可作为现代研究道教史的重要依据。另外,应特别指出的是法琳考查出唐代的祖先实出于元魏拓拔氏,并非是道教创始人老子李耳,为后人研究隋唐氏族问题提供了新的线索。现见载版本有毗陵刻经处本。

猜你喜欢

  • 姓氏急救篇

    二卷。宋王应麟(详见《玉海》)撰。其书以姓氏诸字排纂成章,以便记诵。其书虽以记录姓氏为主,但排列名物、组织典故,意义融会贯通,文词古雅。仍不失为初学者的一部很好的读本。书中所录,凡单姓都没有重复的字。

  • 七经纪闻

    四卷,附一卷。清管同(1780-1831)撰。管同字异之,江苏上元(今南京市)人,经学家、散文家。道光乙酉举人。姚鼐主讲钟山学院,从学,称姚门高足。乡举为侍郎陈用光所拔。同县邓廷桢为安徽巡抚时,延请管

  • 近道斋集

    十卷。清陈万策(1667-1734)撰。陈万策,安溪(今福建安溪)人,后迁居晋江,字对初(一字谦季),康熙五十七年(1718)进士,官至翰林院侍读学士。万策精研算术,久与李光地、梅文鼎交游,多得他们指

  • 理学备考

    三十四卷。清范鄗鼎撰。范鄗鼎字彪西,洪洞(今属山西)人。生卒年不详。康熙六年(1667)进士,以养亲不仕,终于家。本书为明代诸儒的资料汇编。其中第一至六卷摘录自辛全《理学名臣录》;七至十卷摘录自孙奇逢

  • 澹宜书屋诗草

    二卷。清高凤楼撰。高凤楼,生卒年不详,字五云,浙江仁和(今杭州)人,高崇文之次女,高凤阁之妹。翰林院侍读学士胡敬之妻。清代诗人。此书前有黄履所作序言,书后有其兄的儿子高学沅所写跋语。刊于道光二十七年(

  • 平岳疏议

    一卷;平海疏议一卷;附平海咨文一卷;师中小札一卷。清万正色撰。万正色,号中庵,晋江(今属福建泉州市)人。由行伍起家,康熙间授陕西兴安游击。吴三桂反叛时,万正色在四川地区阻击,连破野狐岭及阳平关,后又收

  • 草泽狂歌

    五卷。明王恭撰。王恭,字安中,自称皆山樵者。福建闽县人,生卒年未详。永乐四年(1406),以儒士被荐修大典。方成,授翰林典籍,旋投牒归。写诗甚多。著有三集,《凤台清啸》已不传。故《千顷堂书目》有其名,

  • 赵氏图书馆藏书目录

    五卷,补遗一卷,附二卷。赵诒琛撰。赵诒琛,生平不详。此系江苏昆山县正义镇赵氏义庄图书馆藏书目,按四部编排,每部一卷,类目参考《四库》及《书目答问》而定。各书著录书名、卷数、册数、撰者、版本,附赠送者姓

  • 畜德录

    一卷。明陈沂(1469-1538)撰。陈沂字宗鲁,号石亭,上元(今江苏南京)人,文学家。正德进士,由庶吉士历编修、侍讲。出为江西参政,移山东参政,与顾璘、王韦号称“金陵三俊”。初好苏诗,自号小坡。工画

  • 歌***韵考

    四卷。清吴树声撰。树声(1819-1873)字鼎堂,一字筱亭,保山(今云南保山县)人。道光二十四年(1844年)举人,官山东肥城知县。工书,长于声音训诂之学,尚著《鼎堂金石录》、《经传释词续》、《六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