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篇。撰人不详。卷首有小引数行,称其祖以约自号,为了垂训后人,摘取古人论述可以法戒者,分类编撰,而衍其说于左,故称其书为《衍约说》。后有自跋,题上章阉茂,均不知为何人。书中征引古人论述,皆至南宋而止
一卷。旧本题宋强行父(1091-1157)辑。强行父,字幼安。余杭(浙江杭州)人。曾官睦州、宣州通判。本书所载三十五条,皆述所闻唐庚(字子西)论文之语。卷首有绍兴八年(1138)强行父自序称:“宣和元
四卷。不著撰人名氏。前有江都李钟豫序。是书卷一自道光十八年(1838)山东司无罪之人听从拒捕、照罪人为从拒捕减等一案,至同冶十一年(1872)奉天司:东三省窝留马贼章程等,卷二起自光绪元年(1875)
一卷。清王育撰。参见《说文论正》。是书辨证《说文》引诗之异文。如:“‘我夃酌彼金罍’,今夃作姑。谓‘秦人以市买多得为夃,从从攵’,夃步也,乃难词,市买多得,则所携者重,行步为艰,聊且前进,故假借为聊且
一卷。本卷始自《尚书·盘庚上》第九,至《尚书·微子》第十七,乃《古文尚书》之第五卷,后有罗振玉《跋》,大概本卷为罗振玉根据敦煌本《隶古定尚书》残本,校以日本所传授的古代抄写本唐开元以前的《古文尚书》而
十二卷。清王之正修,沈展才纂。王之正,顺天通州(今北京市通县)人,乾隆九年(1744)任知县。陆丰旧属海丰,雍正九年(1731)分县后土田如故,山川犹昔,星野、气候、土物之产,旧志虽已载,而建置沿革,
见《悟真篇注疏》附。
十二卷。曾穜辑。淳熙中,曾穜为舒州太守,因与二、三僚友语及程颐之学,皆欣然有得,遂相与搜伊川家所尝发挥《大易》之旨者,集为一书,目之曰《大易粹言》。程九万跋称:“今公(指曾穜)会而通之,贯而一之,诚有
一卷。宋方千里(约1122前后在世)撰。方千里,信安(今广东高要)人,生卒年及字号均不详。方千里官舒州签判,曾和周邦彦、杨泽民词,不久后将三人词作合刻为《三英集》,传于世。此集录词《浣溪沙》、《浪淘沙
二卷。清史致准撰辑。史致准,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字伯平,阳湖(江苏武进)人。曾供职于云南。著有《古历考》、《太初历辨》、《授时术增解》、《乾象上一道术详注》、《景福术校注》、《钦天术校注》等书。其中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