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行拾遗事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四卷。作者不详。本书前三卷所记述宋范仲淹事迹,皆为行状、墓志所不载者,故曰《拾遗》。大抵采自《实录》、《长编》、《东都事略》、《九朝通略》诸书。而说部中可信者亦予以采录。第四卷记范仲淹子纯琇、纯仁、纯体、纯粹四人遗事。《四部丛刊》集部《范文正公集》附录。
三十卷。唐陆德明撰。陆德明(550-630)名元朗,字德明,以字行,苏州吴(今江苏吴县)人。仕陈为左常侍。入隋为秘书学士,迁国子助教。唐贞观中拜国子博士兼太子中允,封吴县男。从周弘正学,善言玄理,精经
一卷。清查继佐(1601-1676)撰。继佐字伊璜,一字敬修,号舆斋、东山钓史,浙江海宁人。人称东山先生、朴园先生。崇祯举人。工文史,擅书画。曾任鲁王政府兵部职方主事。明亡后从事编撰明史。因庄廷“明史
五十六卷。明谢陛撰。谢陛,字少连,歙县人。此书主要记述了汉末、蜀国、吴国、魏国及晋初的历史。分本纪、内传、外传、载纪、杂传、表等,另书前有正论五条,答问二十二条,凡例四十四条,表述全书的宗旨。但在编写
六卷。清程梦星(1679-1755)撰。程梦星,字午桥,号香溪。江都(今江苏江都)人。康熙五十一年(1712)进士,官翰林院编修。家有篠园,园中有水竹美景,常与宾客吟咏其中,年七十七卒。本编分六集:《
四卷。清王钺(1623-1703)撰。王钺,字仲威,号任庵,诸城(今山东诸城)。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因母亲年老留养不赴官。1669年母亲去世,选为广东西宁县令。后举“博学鸿词”不赴。王钺善诗文
见《新世弘勋》。
四十二卷。清王筠(详见《说文系传校录》)撰。九种有《禹贡正字》一卷、《毛诗重言》一卷、《夏小正正义》一卷、《四书说略》四卷、《说文系传校录》三十卷、《毛诗双声叠韵说》一卷、《教童子法》一卷、《菉友蛾术
十一种,二十一卷。清奕赓(生卒年不详)撰。奕赓为满洲正黄旗人,庄亲王之子,官三等侍卫。该书所收十一种为《东华录缀言》六卷、《清语人名译汉》二卷、《歌章祝辞辑录》二卷,《谥法续考》一卷、《本朝王公封号》
一卷。清徐銮抚。徐銮字长和,能别古书真伪,所藏《快香堂帖》,某种出于墨迹,某种出于旧拓,皆以朱字旁注,条理秩然。说苏轼《览观帖》是宋临,米芾的《丹青引》为伪书,虽言之不甚详,其见地已与众不同,鉴古有识
二卷。宋赖文俊(生卒年不详)撰。赖文俊,字太素,处州(今属浙江省)人,曾官于建阳,好相地之术,后弃职浪游,号布衣子,世称赖布衣,撰有《绍兴大地八钤》、《三十六钤》、《催官篇》等。《催官篇》一书,分《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