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紫微杂说》。
一卷。清陈乔枞撰。《汉书·儒林传》称,伏生授《尚书》于兒宽,欧阳,大、小夏侯之学皆出于兒宽。到宣帝时欧阳与大、小夏侯之学始立于学官。三家虽同出于一个源头,但却着很大的差异。此书所载三家遗说,一定是各书
二卷。清张惠言撰。张惠言认为:“虞氏论象皆气也,人事虽具,然略不贯穿”。是谓虞传孟氏之学,详于天道而略于人事。又谓郑荀说人事者,爻象亦往往错杂,后学不得通解,故此书虽名为《虞氏易事》,实不囿于一家之学
十四卷。清徐文靖(生平事迹见《禹贡会笺》条)撰。此书成帙时,徐氏年已九十。卷一、二为释卦爻,卷三、四释彖传,卷五六释象传,卷七、八释系辞,卷九释文言,卷十释说卦传,卷十一释序卦传,卷十二释杂卦,卷十三
一卷。明王世懋(详见《经子臆解》条)撰。此书乃是王世懋考证之文。书虽以《读史订疑》为名,而所言未必皆为史事。事实上,此书内容涉及考证方志、杂史、农家类事诸方面,应属笔记之流。如“鸿胪涧昆山龙鱼水”条,
二卷。民国金梁撰。金梁久宦东三省,热衷于清朝掌故,长辽政焜,尝令各属纂辑乡土记。备续《盛京通志》,又以《吉林通志》尚有所遗,每欲取而补辑之。民国九年(1920),孙烈臣督黑龙江,以黑龙江省通志事相属。
一卷。外篇 一卷。清戚学标撰。学标号鹤泉,浙江太平(今浙江太平)人。官河南涉县知县。学标精于考证。是书首有自序云“遇友朋聚会商榷则谈,生徒及门请业则谈,兴之所至,或纵己之见为谈,又或旁引他人之说为谈,
①二卷。清尹任修,尹足法纂。尹任,枣强县人,顺治十八年(1661)进士,康熙八年(1669)任肥城县知县。尹足法,邑人,举人出身,曾任湖广永州府永明县知县。尹任掌肥城县后,至十一年(1672),奉檄修
十六卷。清徐嘉(1833-1913)撰。徐嘉字宾华,山阳(今江苏淮安)人,同治举人,官昆山教谕。徐嘉幼时学诗,其学前辈潘德舆论诗之说,有人评论其诗:“作品本于天性。其中年以后之作,多沉雄悲壮,有似元好
十卷。未著编辑者名氏。卷首有曹忭序称:二山杨君工于诗,所选弘治、正德间诗抄,正如淘沙见金,非具大金刚目力者不能等等。此外,无从得知杨二山何许人。书中收录有李梦阳、何景明、康海、薛蕙、徐祯卿、郑继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