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卷。清曹锡黼(1726-1754)撰。曹锡黼,字诞文,又字旦雯,号菽圃,上海人。清代戏曲作家。曾任行人司司副、太常寺所牧、员外郎等职,去世时年仅二十九岁。其家中藏书甚富,早晚苦读不已,学识甚是渊博。
九卷。余录一卷。明李豫亨(生卒年不详)撰。李豫亨,字元荐,松江(今上海)人。著有《推篷寤语》、《三事溯真》等,多涉释道家言。书首自序中言:“舟之亡所见者,篷蔽之;人之懵所知者,寐障之。此书欲启昔之寐,
四卷。明陈德文(生卒年不详)撰。陈德文,号石阳山人,吉水(今江西省吉水县)人。明嘉靖中以顺天府尹行部永平,馆于夷齐庙,公事之余,随笔纪载,因为永平为古孤竹国,所以书名便为《孤竹宾谈》。书中论断,多为僻
十二卷。清叶德辉(1864-1927)撰。德辉字焕彬,又字焕彩,号直山、渔水、郋园,江苏吴县人,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至吏部员外郎。此书首有自序,称《周礼》“郑注之精深,全在改字”,“故一一为
十六卷。清李景峄、陈鸿绶修,史炳、史津纂。史炳,字恒斋,乾隆十六年(1751)举人,官兴化教谕。史氏精音学,旁通西方算术,尤工试帖,诗、词入九家诗选,有《大载礼正义》十六卷、《杜诗琐证》二卷、《句俭堂
六卷。清王士祯(详见《古欢录》)撰。此篇乃士祯解官刑部尚书归乡撰成《香祖笔记》后,又博采所见所闻,撰著而成。因其所居鱼子山有古夫于亭,所撰无固定体例,不分顺序层次,属杂录之类,故命名《古夫于亭杂录》。
四卷。著者生卒年仕履均不详。此书是一部杂纂之作,有序三首,一称懒散道人,一称见卢主人,一称醉醒逸叟。而卷首又题醉醒逸叟偶阅字,详解其词意,应是一人。一题己丑、一题辛卯、一题癸巳,都不著年号。书中又引汤
一百二十卷。清乾隆十一年(1746)奉敕撰。康熙御定《律吕正义》五卷,其于乐器、乐章则未及厘定。乾隆命廷臣诠次以成是编,凡分十类,曰祭祀乐、曰朝会乐、曰宴享乐,曰导引乐,曰行幸乐。并详其用乐节次,随月
二十四卷。清张照、梁诗正、励宗万、张若霭等奉敕而撰。时乾隆九年(1744)。此书专载清内府所藏的属释典、道经之书画。书前有凡例,接下为总目,每卷之前又有该卷细目。卷一为御制四朝宸翰。卷二、卷三为名人书
三卷。明朝夏树芳(生卒年不详)撰。《法喜志》一书,以编取历代知名之人,摭其一事一语近乎佛理者,皆谓得力于禅学为内容。共择录历代学界知名人士200余编入该书。其中,韩愈、程子、周子、朱子亦罗织入之。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