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卷。南宋高似孙著。高似孙(约1154-1212),字续古,号疏寮,余姚(今属浙江)人,目录学家。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历官校书郎,知处州。任职期间,贪赃枉法,欺压百姓,这样一个品行不足为道
十八卷。明朱应登(1477-1526)撰。朱应登,字升之,号陵溪,宝应(今江苏宝应县)人。明弘治十二年(1498)进士,除南京户部主事,知延平府,历陕西提学副使,迁云南左参政,后罢归。著有《凌溪集》。
见《晁氏新书》。
一卷。清袁定远撰。袁定远,里贯未详。本书乃作者任吏部文选司郎中时所作。主要记述各朝铨政选举之法,即历朝选用官吏的制度。全书叙述较为简略,又有遗漏、失实之处。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选官制度多略而不叙;又谓明
八卷。明梅鼎祚(1549-1615)编。生平见《才鬼记》。梅鼎祚仿冯惟讷《古诗纪》之意,辑陈、隋以前之文,编为《文纪》,此为其终。南北至隋一统,凡齐、周之故老,梁、陈之旧臣,咸荟粹一朝,成文章之总汇。
一卷。清阎循观(详见《尚书读记》)撰。此书重在阐发孔子笔削《春秋》之意,对胡安国的某些说法有所驳正,持论尚称平允明白;但全书仅八十八条,大约系未完成之作。乾隆三十八年(1773)树滋堂精刊本。《西涧草
一卷。南朝周续之(377-423)撰。清王谟辑。《宋书》、《南史》周续之传皆云周氏通毛诗,然其著作见于著录者唯有《圣贤高士传注》三卷。《毛诗序义》为清王谟从《北堂书钞》、《颜氏家训》中各辑一条,《匡谬
十二卷。清李慎儒撰。李慎儒字鸿轩,江苏丹徒人。本书以南宋蔡沈的《书集传》为主,但对于蔡沈的谬误,也多所驳正。比如释“浮于淮、泗,达于河”,李慎儒引经据典,对蔡氏之谬误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订正。同时,本书
十一卷。明陈士元(详见《易象钩解》)。此书考证五经文字异同,大致上以许慎《说文解字》、陆德明《经典释文》为主而兼采杂说附益之,所援据颇为寒窘,失考之处颇多。
二卷。未著编辑者名氏。嘉靖十年(1531),都御史宋沧巡抚四川,平真州周天星之乱。当时同官于蜀者作为《凯歌》、《露布》等篇,汇成一书,以记其事。书名取明世宗所赐玺书有秉忠定议,条奏肤功语。是书有四库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