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警或问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明嘉靖皇帝(1522-1566)御制。当时皇宫偏东处失火,嘉靖帝下诏让户部、礼部及都察院命百官修省,并亲撰此文。此文大略谓“火本非灾异,而人事不可不修,并非惑于祸福事应之说。”此文前面有世宗写的自序,后面附修省敕谕六条。据《明史·五行志》记载,这场火灾发生于嘉靖十年(1531)正月辛亥,此本或问末也题为“嘉靖辛印正月终旬”,两处记载较为吻合。《四库全书》载左都御史张若淮家藏本。
一卷。清邵懿辰(1810——1816年)撰。邵懿辰字位西,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官刑部员外郎。邵懿辰是清代经学家和目录学家,主要著作有《礼经通论》、《尚书传授同异考》等;另编有《四库简明目录标注》。
二卷。清宋翔凤(详见《论语郑注》)撰。是书对阎若璩《释地》之说多所匡正。如“首阳”一条,“天覆地载”一条,“置邮”一条,“君陈”一条,所作辨证均极确当。该书有浮溪精舍本。
二卷。元艾元英(生卒年不详)撰。艾元英东平(今属山东)人,生平事迹不详。此书前分别有至正十五年(1355)林兴祖、至治三年(1323)吴德昭所作序。书中首列几十种药物炮制总论。卷一为述证,包括中风、头
二十卷。清屠倬(1781-1828)撰。屠倬,字孟昭,号瑟,晚号潜园,钱塘(今浙江杭州)人,嘉庆十三年(1808)进士,改庶吉士,官累至九江知府。其诗名早就,与郭麟,查初揆齐名。其书画亦工。观屠倬之诗
一卷。清李联秀撰,刘寿曾(?-1876)录。联秀,字少湖,江西临川人,道光乙巳年(1845)进士,官至大理寺卿。有《好云楼文集》。同治乙丑年(1865),曾国藩延掌钟山书院,刘寿曾是年于书院毕业。他将
四卷,明王志坚(1576-1633)撰。王志坚,昆山(今属江苏)人,字弱生,又字淑士、闻修,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进士,授南京兵部主事,迁贵州提学佥事,不赴。崇祯四年(1631)再以佥事督湖广学政
八卷。宋尹焞(1061-1132)撰。尹焞字彦明,河南(今河南洛阳)人。尹源之孙,少从程颐学。曾应试举人,发策有“诛元祐诸臣议”,焞不对而出,终身不就举。靖康初(1126),因仲师道荐,召至,又恳辞还
十二卷。元汪泽民(1273-1355)、张师愚合编。汪泽民,字叔志,徽州婺源(今属江西)人。延祐五年(1318)进士,授承事郎,同知岳州路平川州事,历南安、信州两总管府推官,后补平江路总管府推官,调济
见《医家心法》。
一卷。宋王贵学撰。王贵学,字进叔,临江(今江西清江县)人,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著有《兰谱》一书。是书分为六部分:一是品第之等;二是灌溉之候;三是分析之法;四是沙泥之宜;五是爱养之地;六是兰品之产。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