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杜灏纂修。杜灏,字拙初,江苏无锡人,乾隆举人,乾隆十九年(1754)任沙河县令后,看到沙河旧志有很多疏漏谬误处,遂设局重新纂辑。杜灏为纂志书,亲自采访,并参考《十七史》、《通鉴
见《世要论》。
① 一卷。唐孙过庭(生卒年不详)撰。孙过庭,书末题“垂拱三年”(687),可推断孙过庭为武后时人;字虔礼(一说其名虔礼,字过庭)。富阳(今浙江富阳)人。曾官至右卫胄曹参军。孙过庭文采博雅,尤好书道,工
十二卷。明冯有翼(生卒年不详)编。冯有翼字君卿,浙江杭州人。此书前后无序跋,不知刊于何时。其版式则万历以后之坊本。凡秦文二卷、西汉文五卷、东汉文三卷。冠以《楚辞》惟录《卜居》《渔父》二篇,题为秦人,不
四卷。明罗汝芳(详见《孝经宗旨》条)撰。罗汝芳学宗王守仁,曾从王守仁的三传弟子颜钧讲学,所以习其师说,持论洸洋恣肆,纯涉禅宗,但对于王守仁之本旨竟失无遗。此书是罗汝芳门人熊滨所辑,首为一贯说,以下次第
不分卷。清刘文淇(详见《左传旧疏考正》)撰,子毓崧(1818-1867)、孙寿曾(1838-1882)续撰。文淇祖孙三代都是著名经学家。毓崧字伯山,一字松崖,道光二十年(1840)优贡生。传父《左传》
三卷。清末蒋楷撰。蒋楷籍贯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为专就经义说律之作。取《尚书》“舜典”、“大禹谟”、“康诰”、“吕刑”诸篇及《春秋左氏传》《周礼·秋官》《礼记·王制》中涉及刑律的内容,遍考经子史传,
八十卷。清文庆等奉敕编。此书系咸丰帝因协办大学士杜受田的建议,降谕设馆,编纂夷务一书,书成,名曰《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是书所记,自道光十六年(1836年)议禁***,至二十九年(1849年)英人不准进
四卷。姚永朴(1862-1939)撰。姚永朴字仲实,安徽桐城人。曾主讲国立法政学校,应文科大学之聘,编订讲义。著有《国文学》四卷,翔赡而简易,典显而精凿。本书分二十五篇:起原、根本、范围、纲领、门类、
云母屏风烛影来,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