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律例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四十六卷。法国A,Billequin译。Billequin有《化学指南》。是书于清光绪六年(1880)译作完毕,共有刑名定范四卷,刑律四卷,园林则律二卷,贸易定律六卷,民律二十四卷,民律指掌六卷。此译作有绍介法国律例之功,但译文多有舛错,是为可惜。有同文馆本。
十四卷。明王行(1331-1395)撰。王行,字止仲,长洲(今江苏吴县)人。少授徒于城北齐门。洪武初,有司延为学校师。后馆凉国公蓝玉家。蓝玉荐之太祖朱元璋,得召见。蓝玉诛,王行亦坐死。事迹具载《明史·
一卷。宋吕本中(详见《春秋集解》)撰。吕本中,又称紫微郎,故诗家称吕紫微。是诗话亦以紫微名。其人学出黄庭坚,作《江西宗派图》以陈师道二十四人序列于其下。宋诗之有流别,实始于此。方回“一祖三宗”之说兴,
十卷。明冯武(1627-?)撰。冯武号简缘。常熟(今江苏常熟)人。清代书法名家冯班之从子。康熙四十六年(1707)八十一岁,馆于苏州缪日芑家,为其述此书。此书专论正楷之法,书前有冯武自序,次为凡例八条
一卷。近人廖平撰。平有《易说》已著录。廖平论六经,既有纠正谬误、创立新说之功,亦有迂妄牵强之弊,此书亦然。版本有《六绎馆丛书》本。
一卷。明葛中选(生平事迹见《泰律篇》条)撰。葛氏善于乐律,尝有《泰律篇》行世。自称其童年即受声学,冥思苦想,终于得悟。此书系审声之作,书中谓声音有体、有要、有机、有用。声者,气所为也;形者,气所结也。
一卷,内传一卷。外传 三卷。清李之素(生卒年不详)撰。李之素,字定庵,麻城(今属湖北)人。事迹不详。该书成于康熙十五年(1676)。以朱熹《古文孝经刊误》为本。首为正文一卷,经文每章之后,缀以注释数语
二卷。清萧光远撰。萧光远字吉堂,遵义(今属贵州省)人。本书上卷为《山水汇钞》,下卷为《各州总论》,大抵以胡渭的《禹贡锥指》为主,同时参考《水经注》和马俊良所绘的《锥指》四十八图,拣择旧注,推阐确解,订
①二十卷,首一卷,清谭震修,方堃、文运升、文运昌纂。谭震,永北人,曾任桃源县知县。方堃,巴陵人,候选教谕。文运升,邑人,举人,城步县训导。文运昌,邑人,举人,候选知县。桃源县志创修于明代,万历一修,天
①十五卷,清郑之侨纂修。郑之侨,字东里,广东潮阳人,乾隆二年(1737)进士,乾隆五年(1740)任铅山知县。《铅山县志》乾隆八年(1743)刻印。此志舆地志、建置志中,凡旧志讹误之处,皆予订正;户口
见《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