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学韬
十六卷。明沈尧中(生卒年不详)撰。沈尧中,字执甫,嘉兴(今浙江省嘉兴市)人。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此书共十六卷,沈尧中在自序中说:为纲二十有四,为目三百五十有八,皆宇宙内鸿钜之事,非草木、鸟兽之类。但其书杂采旧文,并无所考订,也无所别择,如日、月、星、宿诸占,完全录自《天官书》,而并不知太初之法最为疏漏。论周官则又过于信奉俞庭椿之说,认为冬官不亡,散见五官,而不知割裂五官,有乖经义。属杂驳之学。
十六卷。明沈尧中(生卒年不详)撰。沈尧中,字执甫,嘉兴(今浙江省嘉兴市)人。明万历八年(1580年)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此书共十六卷,沈尧中在自序中说:为纲二十有四,为目三百五十有八,皆宇宙内鸿钜之事,非草木、鸟兽之类。但其书杂采旧文,并无所考订,也无所别择,如日、月、星、宿诸占,完全录自《天官书》,而并不知太初之法最为疏漏。论周官则又过于信奉俞庭椿之说,认为冬官不亡,散见五官,而不知割裂五官,有乖经义。属杂驳之学。
六卷。正编九十卷。清丁日昌(1823-1882)督编。日昌字禹生,广东丰顺人,官至江苏巡抚。此书专辑太平天国军入侵时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等江南诸地殉难绅士民人。事迹昭著者,列之于传;无事迹可考
一卷。明彭汝让(生卒年不详)撰。彭汝让,字钦之,青浦(今属上海市)人。此书札记清言,儇佻殊甚。如:“醉者堕车,神气不伤,真全也。婴儿入林,豺虎不食,无恐也。养吾之形,若醉若婴儿,至人矣。”又如:“半窗
十二卷。明李材(约1575年前后在世)撰。李材,字孟诚,江西丰城人。生卒年不详。嘉靖四十一年(1562)进士。官累云南按察使等。著有《李见罗书》。官巡抚时,其毁参将署为书院,致激起兵变。后云南巡按御史
十六卷。清刘大櫆(1697--1779)撰。刘大櫆,字才甫,一字耕南,号海峰。安徽桐城人。雍正副榜贡生。乾隆时先后举博学鸿词科和经学科均落选。授黟县教谕,数年后告归故里。刘大櫆是清代重要散文流派“桐城
一卷。清成蓉镜(详见(周易释爻辞》)撰。该书用古四分历及三统历推算春秋时二百四十二年间隐公十一年、庄公元年、庄公二十年、僖公五年、僖公二十四年、文公十年、宣公十一年、成公十三年、襄公十三年、昭公元年、
见《笔记》。
即《御定通鉴纲目三编》。
无卷数。徐越撰。徐越,清江南山阳(今陕西山阳县)人,字山琢。顺治壬辰(1652)进士,授行人,擢御史,在谏垣十三年,条奏皆关大政,言漕河事先后十六疏,历陈淮黄分合变迁,及两河冲决,州县被灾状,迁兵部督
二十卷。明韩邦奇(1479-1555)撰。邦奇字汝节、苑洛,朝邑(今陕西大荔)人。是书首取《律吕新书》为之直解,凡二卷。前有邦奇自序,后有卫淮序。第三卷以下乃为邦奇所自著。其于律吕之原,较明人所得为密
十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钮传善修,李炳灵、杨藻纂。钮传善,曾任德阳县知县。李炳灵,教谕。杨藻,邑人,拔贡。此篇盖续裴志补记六十余年之事迹,门类一仍其旧,卷帙减于旧志二卷。《德阳县志续编》光绪三十一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