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道德经编注》。
二十六卷。明张之象(1507-1587)辑。张之象字玄超,一字月鹿,号王屋山人,华亭(今上海松江)人。嘉靖中官浙江按察司知事。是书取武德-开元间唐代君臣唱酬之作二千余篇,其中选帝王七人,公卿一百六十八
无卷数。不著撰人。明末清初目录学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逐录有该书,亦称不知撰人。其书仿《通鉴纪事本末》之例,记述明太祖事迹,名为《高庙纪事本末》,知其撰人当为明朝人或明末遗老。全书四十篇,大多抄录《明
一卷。魏桓阶撰。(生卒年不详)。桓阶字伯绪,长沙临湘(今湖南长沙)人。曹操平荆州,辟桓阶为丞相掾主簿,迁赵郡太守。魏国建立后为虎贲中郎将、侍中,迁尚书。文帝即王位,迁尚书令,封高乡亭侯,加侍中。及受禅
二卷。明沈鲸(约1573年前后在世)撰。沈鲸字涅川,一作涂川,浙江平湖人。生平待考。著有传奇《双珠记》、《鲛绡记》、《青锁记》、《分鞋记》四种。明吕天成《曲品》卷下著录为涅川撰,然又注谓“或云非涅川之
八卷。清王先谦撰。王先谦(1842-1917)字益吾,晚年号葵园老人,学者称葵园先生,湖南长沙人。同治四年(1865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官至江苏学政。任满引疾归,后历主南菁、思贤、岳麓、城
八卷。清毛奇龄(见《乐本解说》)撰。是书尊崇康熙皇帝对乐的主张,附以己见。合五声及宫清、商清、角清、徵清为九声。合五声及变宫、变徵为七调。又认为前人以变宫在宫前、变徵在徵前为谬,而将二变移于二正之后。
二十九卷。清默希老圃撰。作者为天门人,姓名不详。此书第一卷至第二十二卷,依通行经传本作注,第二十三卷至二十七卷为筮仪及图说。卷首及卷二十八、二十九为自序、凡例、杂说、补遗。书中分六十四卦为错综二门,以
三卷。清刘鹗撰。刘鹗,详见《铁云藏龟》条。藏陶三卷,共著录先秦陶片五百六十八枚。陶片字体,足可与鼎彝文字相比证。这些陶片据认为是春秋以后之物,因其字体与周初古器字体相合者少,而与战国晚期之器上字体相合
十二卷。明程汝继撰。汝继字志初,又字敬承。江西婺源人。万历二十九年(1601)进士,官至袁州府知府。该书《凡例》云:“以朱子《本义》为宗,故名曰《宗义》。”但也往往有与《本义》不合者。朱之蕃为此书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