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火攻挈要》。
六种,八卷。清方士淦撰。方士淦字莲舫,定远(今属安徽省)人。生卒年不详。少从鲍桂星受词章之学。咸丰年间赐举人,后擢守湖州。因事谪戍西域,不久赐还归里。所收六种有《啖蔗轩诗存》三卷、《啖蔗轩自订年谱》一
见《谈纂》。
三卷。清汪喜孙撰。喜孙字孟慈,后改名喜荀,嘉庆十二年(1807年)举人,官至怀庆知府。喜孙传家学,长于考据,此编乃述其父汪中学行之作,因喜孙生九岁而中殁,故谓之《孤儿编》。汪中(1744-1794)字
二卷。明应廷吉撰。应廷吉原名喜臣,字棐臣,浙江鄞县人,生卒年月未详。明天启丁卯(1627年)进士,曾任砀山知县,淮安府推官,佐史可法幕,赴军前为监纪。应廷吉精于天算勾股之学,足智多谋,善风鉴,于史可法
见《弘光实录钞》。
十卷。元杨翮(?-1369)撰。翮字文举。上元(今属江苏南京)人。历官江浙行省掾、休宁主簿、江浙儒学提举、太常博士等官。其父刚中,大德间官至翰林待制,有《霜月集》。翮能承其家训。《四库全书总目》评曰:
见《仁斋直指》。
残存第一、二卷。清王泉之撰。泉之字汉槎,清泉(今湖南衡阳市)人。此书卷首有作者自序,知此书成于道光十三年。作者以为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不依《诗经》原文次序,颠倒错乱。后世刻本,尤多讹误。虽后人
二十卷。清黄式三撰。式三字薇香,定海人。此书前列何晏《集解》、朱子《集论》,后加案语,以别同异、明是非,仿王鸣盛《尚书后案》之例,名《论语后案》。式三之学,不立门户。以为《论语》之书,经汉宋大儒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