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卷,首一卷。清胡志熊修,吴省钦等纂。胡志熊,湖北孝感人,清乾隆间知事南汇县。南汇自雍正十三年(1735),邑令钦琏始修南汇志,乾隆五十八年(1793),胡志熊继钦志之旧而续之,成新志。卷首为序文、
十二卷。清张德坚等纂。张德坚,江苏甘泉(今江苏省江都县)人,生卒年不详。曾任湖北府经历县丞,曾国藩所设采编所总纂官,是对农民起义极端仇视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1853年前后,张德坚在湖北巡抚辕内充巡捕官
八卷。清曹鹏翊,徐廷芳修,朱超玖、徐润纂。曹鹏翊,河南巩县人,举人,乾隆十八年(1753)任知县。乾隆间,适逢奉修直省通志,檄行郡县,知县曹鹏翊开馆纂修,聘徐廷芳、朱超玖参纂,历数月告竣付梓,时乾隆二
十卷。清马逵道纂修。马逵道字鹭蓉,江苏武进县人,出身进士,历任陕西汉中府知府,户部福建清吏司郎中,顺治十七年(1660),任河东运盐使司运使。按运城地处解州、安邑之中,为古路村地。因其地有盐池,故特设
一卷。清汪荆(1794-?)自撰。荆字松樵,山东陵县人。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举人,历官高陵、宁陕、长武、山阳等县知县。此编分年系事,记至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记家事、读书、历官等事,每事系
一卷。清张漪(详见《诗传题辞故》)撰。漪有《诗传题辞故》四卷,皆为毛氏诗说。是编则为韩鲁诗说,故曰补。是编计补《蔡风》一篇、《申风》一篇、《黎风》一篇、《许风》一篇、《宋风》一篇、《卫风》一篇、《楚风
一卷。清汪文台(1796-1844)撰。文台有《十三经校勘记识语》,已著录。此书为文台读《淮南子》时,初录校语于简端,去世以后,由其子缮写校语示黄彭年,彭年命人详校,统一体例,刊附崇文书局本之后。由于
二卷。英国李提摩太(详见《西铎》)撰。这是一部经济学方面的专著。李提摩太认为世人竞相言利,而不知利有生利和分利两条途径,所以他撰写此书以说明之。在书中李提摩太论述了利的产生,非独力与现力所能生,他主张
见《急就篇》。
一卷,附吴笃赵书。清汤球辑。《隋书·经籍志》载:“《赵书》十卷。注云:一曰《二石集》,记石勒事,伪燕太傅长史田融撰。”《新唐书·艺文志》称:“田融《赵石记》二十卷,又《二石记》二十卷。”《史通·正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