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卷。宋周南(1159-1213)撰。周南,字南仲,吴郡(今江苏吴县)人。少聪颖,从叶适学。绍熙元年(1190)进士,为池州教授,官至秘书省正字。开禧年间召试馆职,因上书对策触怒权要,被罢官。著有《山
三卷。旧题南唐宋齐邱(生卒年不详)撰。宋齐邱,字超回,后改子嵩。庐陵(今江西省吉安市)人,曾任殿直军判官、右司员外郎、同平章事等职,李璟封为楚国公。后获罪被废,自经而死。宋齐邱生当乱世,十分喜好术数,
不分卷。清管凤和、金衍海修,张文藻等纂。管凤和字洛生,江苏武进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海城县知县。金衍梅…张文藻…海城县,位于今辽宁省鞍山市南部,明为海州卫,清末改卫为海城县,故海城设治未久,旧
一百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黄云修,林之望、汪宗沂纂。此即光绪《庐州府志》。
一卷。清程瑶田撰。瑶田于乐独有研究,且精于算学,所著有《乐器三事能言》、《声律小声》、《琴音记》等。其所著《琴音记》由算以得数,由数以得音。琴长三尺六寸,自中分而递分之,至于三十六,乃次第其所分者,而
一名《眉公群碎录》、一卷。明陈继儒(详见《邵康节外纪》条)撰。此书为其随笔记录,不暇考辨。陈继儒在书首自跋中说:“他石可以攻玉,众壤可以益岱。读书者,即一字一语,何忍弃之,故题曰‘群碎’。”群碎,王右
四卷。清田文镜撰。田文镜(1662-1733),为清汉军正黄旗人。相传曾为雍亲王(即世宗)藩邸庄头。康熙二十二年(1683),由监生任福建长乐县丞,累迁至内阁侍读学士。雍正元年(1723),曾任山西布
三卷。作者不详。据《新唐书·艺文志》第四十九:“韩延夏侯阳算经一卷”。可知原本《夏侯阳算经》已佚,韩延(约隋时人)用己说纂入原书之内成为今本。在卷上“明乘除法”节中“夏侯阳曰”以下约六百字当是原本之作
一卷。见《说文浅说》。
十卷。清王大经撰。王大经,字晓莲,浙江平湖县人。举人。官至江苏红安粮道,湖北按察使布政使。是书前有清湖北巡抚潘霨序和王大经自序。从序中可考知:初写是书者为林之望,王大经接着写成,而又更定体例最后刊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