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天斋讲义
四卷。清代窦文炳撰。窦文炳字质民,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全书是一部儒学讲义类小册子,卷一是“统一图说”,卷二为“学约”,卷三为“《中庸》撮总”,卷四为“礼乐绪言”。书中论述较为简略。
四卷。清代窦文炳撰。窦文炳字质民,长安(今陕西西安)人。全书是一部儒学讲义类小册子,卷一是“统一图说”,卷二为“学约”,卷三为“《中庸》撮总”,卷四为“礼乐绪言”。书中论述较为简略。
十三卷。明于谦(1398-1457)撰。于谦,字廷益,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永乐十九年(1421)进士。任监察御史,河南、山西巡抚,普平反冤狱,赈济灾荒。正统十四年(1449)土木之变后,从兵部侍郎升
五卷。清郑端撰。郑端,字司直,直隶枣强(今属河北)人。顺治十六年(1659)进士,官至江南巡抚。本书仿吕坤《明职》体例、内容而作。主要记述清代中央及地方各级机构的职掌、法规,以备各级官员参考采用。所列
一卷。清方申撰。考历来讲述虞氏易象者,当首推惠栋和张惠言。惠栋之作凡三百三十则,张惠言计四百五十则,可谓详尽。但方申认为既便如此,二人著作中仍不免有可议之处。如应引而漏引者有也,称谓等字误作为字者有也
四十卷。清程仲威撰。仲威安徽黟县(今安徽黟县)人。是书首录光绪二十年(1900)六月上谕。次仲威自序二首。序后又有余论,次例言十则,所反驳凡四百余条,他未尽驳者,特以其本于旧法而存之,意以为毛氏无一字
十七卷。叶德辉(1864-1927)撰。德辉字奂彬,一作焕彬,号直山、郋园,江苏吴县(今江苏省东南部)人。光绪进士,授吏部主事。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撰《輶轩今语评》、《长兴学记驳义》,斥常州今文
八卷。明万衣(约1555前后在世)撰。万衣字章甫,浔阳(今江西九江市)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年(1541)进士,官至河南布政使。著有《万子迂谈》。是集为万衣诗文集。凡八卷。内编一卷,通论天地造化之理
二卷。世称汉代薛汉撰。清代马国翰辑。据《后汉书·儒林传》,薛汉一家世习韩诗,汉少传父业,父子均以研究《韩诗章句》著名。又称薛汉弟子杜抚为薛汉撰著的《韩诗章句》题名为《薛君韩诗章句》。马国翰在编辑此书的
四卷。作者不详。本传奇共二十七出,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平反冤狱之事。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雷士春之侄名应元,是道士,图其伯父
四十二卷。明朱载堉(1536-约1610)撰。载堉字伯勤,号句曲山人,乃明代郑恭王朱厚焥之世子。是书于万历间进于朝。《明史·艺文志》作四十卷。考此本所载,凡书十一种,唯《律吕精义》内外篇各十卷,《律学
二卷。宋杨辉(详见《详解九章算法》)撰。这是杨辉写于1262年的一部应用数学问题集,原书已失传,现从《永乐大典》及《诸家算法》(无卷数,不著撰人,现有抄本藏李俨处)、杨辉其他算书中可知一些该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