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成案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五十四卷,首二卷。不著撰人姓氏。考书中所辑之案牍疏奏之人,为齐苏勒、范时绎、稽曾筠、蒋炳、常禄等。皆雍正、乾隆间之大臣也。故当时河道浚治之事,皆出诸人之手,其成案亦诸人商榷而定。《南河成案》清刻本。此书首载乾隆上谕二卷,其,后五十四卷均治河之事宜。其时代起于雍正四年(1726),而讫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篇中事迹,议堤坝工程者为多,水田兴利之事亦附之。
一卷。清虞景璜撰。景璜字澹初,浙江镇海(今浙江镇海)人。是书随意札记,颇多妙义。如山梁意,谓是错简,应将上下节易。子使漆雕开仕曰“吾斯之未能信,弟子于师前例称名,此何以称吾”。据《汉书·艺文志》孔子弟
又名《如山于公年谱》,二卷。清宋荦(1634-1713)、李树德撰。宋荦字牧仲,号漫堂,河南商丘人,官至江苏巡抚、吏部尚书,著有《绵津山人集》、《两陂类稿》等。树德事迹不详,二人俱谱主门人。谱主于成龙
六卷。清梁九章辑。梁九章字云裳,官四川知州。此帖于道光二十六年(1846)刻成。所收从唐至清乾隆、嘉靖年间共二十二家。首列怀素《千字文》,书软弱无力,仍是学祝枝山书者伪造。李邕书札八行,也属伪书。米芾
八卷。明彭辂(约1561前后在世)撰。彭辂字子殷,浙江海盐人,生卒年不详。嘉靖二十六年(1547)进士,官南京刑部主事,以察典罢归。著有《彭比部集》。是集乃其子彭润宏所编。共八卷。焦宏称:“其于七子盛
二卷。明刘大夏(1436-1516)撰。大夏字时雍,号东山。湖广华容(今属湖南)人。成化进士。历官兵部主事、福建参政、广东、浙江布政使。弘治六年(1493)黄河决口,以右副都御史督理治河,功成,升为户
见《汇苑详注》。
一卷。清陈鳣(1753-1817)撰。陈鳣字仲鱼,号简庄,浙江海宁人。嘉庆举人。通文字训诂之学,长于校勘、辑佚,著有《论语古训》、《石经说》、《恒言广证》等。此书据郑玄本传,参以群书,排次事实,系以年
二十四卷。张廷玉(1672-1755)等奉敕撰。张廷玉,字衡臣,一字砚斋。安徽桐城人。清大臣。康熙进士。居官五十年,《明史》在他任总裁时修成。是书为武英殿刊本,于故宫博物院发现,后附段琼林撰《明史本纪
十卷。《续编》一卷。清姚文田(1758-1827)撰。姚文田,字秋农,浙江归安(今湖州)人。高宗至天津,召试第一,授内阁中书,充军机章京。嘉庆初,成状元,授修撰。入直南书房。上疏建议劝课农桑,免株连,
於皇武王!无竞维烈。允文文王,克开厥后。嗣武受之,胜殷遏刘,耆定尔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