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总论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一卷。英国Robertson撰,英国John Fryer、汪振声同译。Fryer,中译名傅兰雅,口述翻译多种国外著作。是书首论公法源流,依次为公法大纲、公法沿革、自主与不自主之国、新得地与定交界法、使臣、和约、战时公法、局外国应守之例、待野人法、会议兵法以息兵争等。是书内容简略。但译文流畅,亦为可参考之书。有江南制造局本。
杨廷和撰。杨廷和(1459-1529),明四川新都人。字介夫,号石斋,成化戊戌(1478)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为人美风姿,性沉静详审,为文简畅有法,好考究掌故、民瘼、边事及一切法家言,郁然负公辅望
八十卷。清鄂尔泰(1677-1745)等奉敕撰。鄂尔泰,满族镶蓝旗人,官至保和殿大学士。雍正时任云贵总督,兼辖广西。世宗死后受命辅政,加至太保。该书从雍正十三年(1735年)开始撰写,至乾隆九年(17
二十二卷。宋叶梦得(详见《春秋传》)撰。知唐啖助、赵匡及宋孙复一反汉晋以来尊经重传之传统,提倡弃传求经,直于经寻求《春秋》大义,此风影响了整个宋代经学。叶氏亦受其影响,故此书摘抉三传是非,主于信经不信
二十四种,四十六卷。民国陈恒和编。陈恒和,生平事迹不详。丛书收辑扬州先贤所著有关扬州掌故的著作二十四种,所收如清李斗《扬州名胜录》四卷、清焦循《邗记》六卷、明王秀楚《扬州十日记》一卷等均为习见之书,且
八卷。清张祖武撰。张祖武长安人。乾隆三年(1738)举人。此编就是明来知德《易注》原本,去除了《易注》的烦冗,间补以《易传》、《本义》诸说。其错综、变爻、中爻、大象、卦情、卦画、卦占之类则一仍其旧。《
二十四卷。清徐士俊(1602-1681)、汪淇同编。徐士俊原名徐翔,字三有,号野君,仁和(今属浙江)人。明末清初戏曲家,善画工诗。明亡后隐居山水,家境贫寒。著有《洛水丝》、《春波影》杂剧、《雁梅说》、
十六卷。《诗集》十六卷。清纪昀(1724-1805)撰。纪昀,字晓岚,一字春帆,号石云。河北献县人。乾隆十九年(1754)进士。改庶吉士,累迁侍读学士,坐事戍乌鲁木齐。寻释还京,复授编修,官至礼部尚书
一卷。清沈淑撰。详见《春秋左传分国土地名》条。
《保婴易知录》二卷,《补编》一卷,《宜麟策》一卷,《续编》一卷,《增订达生编》二卷,《丛桂堂集验良方》不分卷。清吴宁澜(生卒年不详)撰。吴宁澜字溶堂,阳湖(今江苏武进)人。《保婴易知录》为初生小儿防病
四十一卷。明黄一正(生卒年不详)编。黄一正字定父,扬州(今属江苏省)人。本书成于万历年间。《明史·艺文志》著录四十六卷。视其书目,自天文、地理至琐言、琐事,共四十六目,非四十六卷。书中所录的典故,割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