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卷。明白瑜(生卒不详)撰。白瑜,字绍明,永平(今河北省卢龙县)人。明万历年间(1595)进士,官至刑部左侍郎,好谏诤。所撰《夷齐志》记伯夷、叔齐事迹,大体本张玭的《夷齐录》而有所增损,对伯夷、叔齐事
二卷。明董其昌生平见《红绶轩帖》书。此帖为明柏乡(今属河南省)吕兆熊官任凤阳巡抚时,由于其祖父、父亲及妻室等三代受到朝廷诰封,而请求董其昌作此书。该书计有诗文十六首,共二卷,且有董氏自题成书原因。与董
一卷。宋王允初刻。王允初,生平及里贯不详。据《唐会要》载,唐太宗李世民曾于“正观”(可能是“贞观”之误题)十四年(641)书有“真草书屏风”,尽述前代得失与治乱之迹,以示群臣,且笔力遒劲,为一时之绝。
四卷。清陈国器、边象曾修,李荫、路藻纂。陈国器,四川资阳县人,举人出身,道光年间任招远县知县。边象曾,道光间曾任招远知县。李荫、路藻招远县志,自顺治十七年(1660)知县张作砺创修后,又已二百余年未经
五十四卷,清傅华桂纂修。傅华桂,曾任什邡县知县。《续什邡县志》同治四年(1865)刻本,共五十四卷,其分卷目录,一如嘉庆纪志,惟增嘉庆、道光以来一些故实,文笔亦平庸。如政绩志首载纪大奎,称其学宗朱子,
十七卷首一卷,清王尔鉴修,王世沿纂。王尔鉴,进士,曾任巴县知县。王尔鉴任巴县知县后,从乾隆十六年(1751)开始纂修县志,至乾隆二十五年(1760)方竣事,十年内铁积寸累,笔削去取,致力之勤,令人赞叹
二卷。明曾梧撰。曾梧,字于易,江西广昌人。生卒年均不详。正德十六年(1521)进士。官至常州府知府。该集文冠以应诏疏,反复申明合祀天地之说。有文一卷,诗一卷。初刻于嘉靖年间,后毁于火。天启辛酉(162
十二卷。明姚舜牧(详见《易经疑问》)撰。《书经疑问》一书,多不考定经文涵意,只是推寻字句加以诠释,故较为浅近。间有臆说谬解,如《尧典》:“汤汤洪水方割。”“汤汤”本水盛貌,姚解为“如汤滚沸”;再如《舜
九卷。《附录》一卷。明王周撰。王周,字质斋,自号雁湖钓叟,嘉兴(今浙江嘉兴市)人,生卒年均不详。屡试不第,诗率意直书,不拘格律。著有《雁湖钓叟自在吟》。是集凡九卷。以其诗创作先后为序编次。其诗大都率意
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