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曹旧事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一卷。清魏元旷撰。魏元旷,光绪进士,用主事,分刑部学习。因此将部中的各方面情况汇为是书。(元旷另有《南宫旧事》一卷,已著录)分浙江、江西、福建、山东、四川、山西、湖广、广东、广西、河南、陕西、云南、贵州、江苏、安徽、奉天、直隶等十七司加以介绍。是书内容疏略多有不当,比如清末康广仁六人之死、许景澄五人之死,都为魏元旷在刑部之时发生,而书中竟未提一字,典礼之文,却为铺陈,两曹例事,亦为详尽。有万载刊本。
三卷。元胡炳文(1250-1333)撰。胡炳文字仲虎,徽州婺源(今安徽省婺源县)人。潜心朱熹之学,延祐中荐为信州道一书院山长,世称云峰先生。著有《云峰集》十卷、《春秋集解》、《周易本义通释》等。自晋李
二卷。《续刻》一卷。清潘素心撰。潘素心,生卒年不详,字虚白,浙江会稽(今绍兴)人,知州潘汝炯之女,少詹事汪润元之妻。清代画家。《不节吟》二卷有嘉庆五年(1800)刊本,还有道光二年(1822)重刊本,
不分卷。清徐天璋撰。徐天璋字睿川,江苏泰州人。《诗经集解辨正》大致依据《左传》和《史记》等书,驳正毛朱两人对《诗经》的训释,几乎完全推翻了旧案。甚至说诗经三百篇不仅没有淫风,而且也没有民风。是书先列《
十二卷。《总论》一卷。明余光、余竑同治。余光字希之,郡诸生,有文名,湛心著述,著有《春秋存俟》、《李贺诗注》及《耐庵集》。余竑字赓之,崇祯丁丑(1637)进士,以制举业与同年生夏允彝、陈子龙齐名,授宣
二卷。清末民国初陈兆奎撰。兆奎籍贯生卒年及事迹均不详。此书是兆奎辑录其师王闿运应答门人之作。谓之“王志”,是取《郑志》的体例。但《郑志》是郑玄弟子追论其师之言及应答之作,大都于经义有所发明,由此可见汉
一卷。清潘继善(生卒年不详)撰。潘继善号本庵,婺源(今安徽婺源)人。是书首先列举律吕损益上下相通之法,其次列正半变半诸律长短之法,再次列十二律还相为宫之法,最后列黄宫七管至应宫七管十二图,即《律吕新书
见《西游记》。
十三卷,清李藩修,林鸿等纂。李藩,曾任浦城县知县。浦城有志始于明成化。板本无存。后再修于万历三十七年黎民范。三修于顺治七年李葆贞。李藩任县令后,热心修志事。采众说,摭遗事,广为搜讨,又纂成此书。乾隆八
十二卷,明陈嘉策修,何棠等纂。陈嘉策,万历初年知绩溪县事。何棠,字师召,浙江仁和人,举人,官至南京工部司务,万历八年任绩溪儒学教谕。绩溪自建邑以来,志无完书,明成化年间,侍御李宗仁谪簿是邑,延汪宪纂辑
一卷。清辛绍业撰。辛氏另有《周官旁求》一书,已著录。翁方纲主持重校卢抱经所校之《经典释文》本,辛氏分得《周礼》部分,因成此书。书前有辛氏自序。是书仅完《天官》,以下未见。然自序中言有《地官》“如此”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