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学案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无卷数。清代吴鼎撰。吴鼎见《十家易象集说》条。此书是维护陆王学说并与《学部通辨》的作者王建论辨的一部著述,因陈建是东莞人,所以此书叫《东莞学案》,全书共分十三部分,条列陈建之说,一一加以诘难,如第三部分为“以遮掩禅机咎象山”,第四部分为“撰养神二字诬象山”,第五部分为“删节象山文字诬象山”等,还有总论《学部通辨》等内容,书后附有陆九渊的五十七条读书法等。
一册(吉石盦丛书本)。罗振玉印。册前影印蜀石经《穀梁传》十八行,后附罗氏宣统丁巳闰月跋。册中存字,自襄公十八年传“晋侯宋公魏侯郑伯”句起,至十九年传“晋士匄帅师侵齐至谷”句的“谷”字止,中缺“曹伯”以
五十卷。清沈廷芳(1702-1772)撰。沈廷芳字畹叔,号椒园,仁和(今浙江杭州)人,终年七十一岁。乾隆元年(1736)以监生召试博学鸿词,授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授编修,累迁河南按察使。廷芳古文学于方
二十卷。清李元撰。李元(?-1816)字太初,号浑斋,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举人。尚著《声韵谱》、《春秋郡国考》、《五礼撮要》、《易学集解》等,所著仅《音切谱》、《声韵谱》
三卷。清孙诒让撰。参见《名原》。是书从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中选取十四器,阮元《积古斋钟鼎彝器款识》中选取三十器,吴荣光《筠清馆金石录》中选取二十二器,计六十六器,照录各器原文,分析文字的偏旁
十二卷。附《易说通旨略》一卷。清杨方达撰。此书共有经二篇,传十篇。一概依《本义》之旧。大旨也多主《本义》,只有卦变之说主程而不主朱。其体例以为一定要使正义先明而后以旁义参之,宾主秩然,则象理各得。所以
一卷。三国吴韦昭、朱育等撰,清马国翰辑。韦昭,字宏嗣,史为晋讳改“曜”。吴郡云阳(今江苏苏州。一作今陕西淳化西北)人。少好学,能属文,历迁太子中庶子,孙皓即位后为侍中,领国史,因持正为孙皓所杀。有《孝
无卷数。清杨陆荣(详见《易互》)撰。《禹贡臆参》在经文之下详载蔡沈集传,并同时采录《地理今释》以纠正蔡传之误,亦间出己意。其说与蔡传多有不同,常引诸书加以考据。然亦有先误之处。有《杨潭西先生遗书》本。
七十四卷。清郭元釪(约1705前后在世)奉敕编撰。郭元釪字子宫,江都(今属江苏扬州)人,生卒年不详。好学工诗,以诸生与修《佩文韵府》等书,官授中书。著有《一鹤庵诗》。《御订全金诗》全称为《御订全金诗增
一卷。清陈廷庆撰。陈廷庆,详见《吴兔林日记》。乾隆五十八年(1793)夏,陈廷庆辰州知府任期三年满,归棹星沙,小泊朗江鼎城下,循驿路行,再访桃花源,与贺竹林同游。山僧出迎,导由遇仙桥入,竹香泉韵,琐碎
一卷。周尹文(约前350-285)撰。关于尹文子的生平,史书记载出入很大。今《道藏》本上下二篇,云出魏黄初末山阳仲长氏诠次,其序曰:“尹文子者,盖出周之尹氏,齐宣王时居稷下,与宋钘、彭蒙、田骈同学于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