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台
官署名。秦有都水长、丞,西汉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下皆设此官,掌诸池沼。后改称使者。东汉改称河堤谒者。晋代正式设置都水台,立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南北朝时废置不常。肖梁改为太舟卿,北齐亦称都水台。隋炀帝改为都水监,统舟楫、河渠二署。唐代曾先后改称都水署、都水监、司津监、水衡监等。都水台(都水监)主管全国川泽津梁、水利工程、舟船漕运、堤堰渔钓等事。其长官为监(或称使者、令、都尉等),下有少监、丞、主簿等官。宋、元沿置。明代将水利之事掌于工部都水司,都水台遂废。
官署名。秦有都水长、丞,西汉太常、少府、水衡都尉下皆设此官,掌诸池沼。后改称使者。东汉改称河堤谒者。晋代正式设置都水台,立使者一人,掌舟楫之事。南北朝时废置不常。肖梁改为太舟卿,北齐亦称都水台。隋炀帝改为都水监,统舟楫、河渠二署。唐代曾先后改称都水署、都水监、司津监、水衡监等。都水台(都水监)主管全国川泽津梁、水利工程、舟船漕运、堤堰渔钓等事。其长官为监(或称使者、令、都尉等),下有少监、丞、主簿等官。宋、元沿置。明代将水利之事掌于工部都水司,都水台遂废。
五代时十国之一。公元907年,唐镇海节度使钱镠所建。钱镠少时以贩盐为业,后应募为土团,从石镜(今浙江临安)镇将董昌镇压黄巢起义军,官至杭州都知兵马使。从中和二年(公元882年)起,钱镠率兵先后翦除浙东
西晋征收赋税的制度。司马氏政权在实行占田课田制的同时,还颁行了户调式。规定:内地丁男为户主者,每户每年向国家交纳绢三匹、绵三斤,丁女和次丁男为户主者减半。边郡地区,交纳相当内地数量的三分之二或三分之一
清末官署名。清沿前制设大理寺,为平反刑狱的机关,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清进行改革官制时改称大理院,在职权上亦有所变更,除解释法律、监督各级审判外,并为最高级的审判机关。主
1894年——1895年(光绪二十年至二十一年)中国人民反对日本侵略朝鲜和中国的战争。1894年是中国旧历甲午年,故称中日甲午战争。经过明治维新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日本,富有封建性与侵略性,极力鼓吹向外
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三月,南宋扈从将领苗傅、刘正彦发动政变,逼迫赵构禅位于三岁幼子赵旉后,以隆祐太后垂帘决事,大肆屠杀朝臣,企图独擅朝政,引起朝野上下强烈反对。七月,苗、刘兵败伏诛。赵旉旋以惊悸
北宋仁宗时规定佃客身份地位的一项诏令。仁宗即位后,鉴于佃客身份低下,许多佃客被强行编入税户,影响农业发展以及国家正常的财政收入和社会安定,而南方诸路尤甚。故于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十一月,诏令江淮
古代庙次或墓次之制。约始于西周。具体做法是,以本族始祖居中,其后子孙分列左右,左面称昭,右面称穆。周以后稷为始祖,后稷以后第一代为昭,第二代为穆,以后第三、五、七……凡奇数之代皆为昭,第四、六、八……
即《中法会议简明条款》,亦称《李福协定》。中法战争期间,法国胁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中法战争爆发前后,清政府内部在战、和问题上争论激烈,权臣李鸿章等人极力谋和。战争正式爆发后数月之内,法军侵占了红
汉制,州设刺史,颁行六条诏书以考察郡国官吏。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设十三部刺史。刺史每年八月巡行所部郡国,以六条问事,考查郡国守相二千石:一、强宗豪右,田宅踰制,凌弱暴寡。二、倍(背)公向
即输籍定样。隋朝确定户等及纳税数额的方法。隋文帝为搜括户口,采纳宰相高颖建议,行输籍之法,即由中央确定依据资财划分户等的标准,从轻定额,写成“定簿”,称为“输籍定样”,颁发到各州县。每年正月五日,由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