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甘、乌斯藏都指挥使司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明代设置的西藏地方军政机构。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明朝政府在西藏设立乌斯藏卫(今西藏)和朵甘卫(今西藏东部)指挥使司以及宣慰司二、元帅府一、招讨司四、万户府十三、千户所四等地方行政机构。各处的官吏多用藏族,由明朝赐给他们印信,规定法规,统辖藏民,征收贡赋,并按期向皇帝述职。洪武七年,升朵甘、乌斯藏二卫为都指挥使司,以锁南兀即尔为朵甘都指挥同知,管招兀即尔为乌斯藏都指挥同知,并赐银印。
清初甘肃地区的回民起义。顺治五年(公元1648年)三月,米喇印、丁国栋在甘州(今甘肃张掖)发动起义,接连攻下凉州(今甘肃武威)、洮州(今甘肃临潭)、岷州(今甘肃岷县)、兰州、狄道 (今甘肃临洮)、渭源
五代时南唐庐州刺史张崇向当地人民征收的杂税。张崇在庐州(今安徽合肥)任内,恣行不法,专以搜刮为务,百姓怨恨。后张崇入觐南唐主,州民不愿其回任,相顾而言: “渠伊(即他)必不复来矣。”张崇回任后,就向百
又称《中英通商章程》,为中英《天津条约》的补充条款。根据《天津条约》的有关规定,1858年10月(咸丰八年九月)清政府派遣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到达上海,会同两江总督何桂清等,与英国全权代表额尔金
明神宗时期张居正主持的改革。张居正(公元1525年——1582年),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 世宗时进士,穆宗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入内阁,神宗即位后,代高拱为内阁首辅。因神宗年幼,国事都由张
见“兰州机器织呢局”。
西夏地方军事机构。西夏全域分为左右两厢,共划分为十二个地方军区,称为十二监军司。每一监军司均仿宋制立有军名,规定驻地,沿用族落形式加以编制。监军司各设都统军、副统军和监军使各一员,例由贵戚豪右、族落首
周公根据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原则所制定的一整套维系各级贵族上下、尊卑、贵贱、亲疏关系的典章制度。礼是执行这套典章制度的具体礼节仪式,乐是配合礼仪所奏的乐曲。凡是贵族阶级所强调的道德规范,如忠、信、孝、悌、
货币名。亦称三官钱或上林钱。汉初,听任郡国和私人自由铸钱,币制混乱,助长了地方割据势力的发展。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定铸钱弃市律,严禁私人铸钱。汉武帝着手整顿币制。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
汉武帝末年的农民起义。汉武帝时,长期战争,加重了农民赋税徭役负担。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徐勃(一作㪍)在泰山、琅琊一带举行武装起义。他们攻城克邑,夺取兵器,诛杀官吏,释放被囚禁的农民
传说舜摄政时期对四个敌对氏族所采取的惩罚行为。据《左传》和《史记·五帝本纪》说,这四个氏族是帝鸿氏的不才子浑沌(或称驩兜)、少皞氏的不才子穷奇(或称共工)、颛顼氏的不才子梼机(或称鲧)、缙云氏的不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