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六字典>历史百科>历史事件>五均赊贷

五均赊贷

王莽称帝后采取的一项经济措施。西汉末年,商人势力再次崛起,他们与封建官僚相勾结,依仗官僚权势投机放债,赊贷郡国,牟取暴利,有的垄断盐铁,兼并土地者日多。为扭转局势,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二月,王莽依据《周礼》有关赊贷, 《乐记》有关五均的记载,下诏宣称,要实行五均赊贷,以抑兼并。五均是以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邯郸、临淄、宛(今河南南阳)、成都市长为五均司市师。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钱府丞。各郡县则设司市官,多由地方官兼任。五均司市师及其属吏管理市井商品交易,办理赊贷,征收商税。各地以当地每季中月的商品价格为基础,按商品质量,分为上、中、下三等标准作为本地物价,叫做市平。物价低于市平,则听其自由跌落,许民自由买卖;物价超过市平,司市官按市平出售所储货物。五谷、布帛、丝绵等生活必需品滞销时,由司市官按本价收买,贱买贵卖,以增加财政收入。赊贷,就是由官府办理信贷。赊是借钱予城市居民,居民因祭祀丧葬等事而无钱办理时,可向钱府借钱,祭祀不能超过十天,丧葬不能超过三个月就要归还,不收利息。贷是借钱给百姓欲经营产业而缺乏资金者,官府要收其经营者纯利的十分之一为利,还要收每月百分之三的利息。五均赊贷本可抑制高利贷商人,但在实行过程中,变成了官府从中取利的手段,生产者和经营者都受其扰害。地皇三年(公元21年),王莽下诏废除五均赊贷。

猜你喜欢

  • 商屯

    明代的商人屯田。为解决边防的军粮问题,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创办“开中”制度,规定商人输粟边仓, 根据路程远近, 自五石至一石不等,向政府换取盐引(买卖凭证)一小引(二百斤),凭引向政府所属盐场

  • 齐魏相王

    战国中期魏惠王与齐威王会见于徐州(今山东滕县东南),互相承认为王。经过齐魏之间桂陵之战和马陵之战,魏国遭到两次大败,元气大伤之后,东方受到齐国的威胁,西方又受到秦国的压力,魏惠王乃接受相国惠施的建议,

  • 租调制

    亦称田租户调制,北魏时期的赋税制度。魏初的租调,是以按户计赀定课、九品混通的办法征收的。户等高的多出,户等低的少出。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太和八

  • 丁未政潮

    清末统治集团内部争权夺利的事件。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春夏间,清朝统治集团中因改革官制而激化的矛盾爆发。军机大臣、外务部尚书瞿鸿禨联合新任邮传部尚书岑春煊首先发难,图谋推倒首席军机大臣庆亲王奕劻与

  • 穆王征犬戎

    周穆王对西北少数族犬戎的征伐。据《国语·周语》记载,犬戎在西周初年属于周的“荒服”,常向周王室进贡方物。穆王借口犬戎进贡不及时,亲自领兵对犬戎征伐。大臣祭公谋父劝阻而不听。征伐的结果,只取得四白狼、四

  • 阿合马事件

    元朝初年阿合马擅权及其被杀事件。阿合马系花刺子模费纳客忒(今苏联塔什干西南)人, 曾为察必皇后斡耳朵侍臣。中统三年(公元1262年),领中书左右部,兼诸路都转运使。至元元年(公元1264年),任中书平

  • 小部族

    辽朝于内四部族和四大部族之外的契丹族部落与非契丹族部落中所设置的四十九个较小的部族。各小部族均按规定设司徒府,有司徒、司空等官。其下又设节度使司、详稳司以及节度使、令稳等机构与官职,以施行部族制控制。

  • 严嵩专权

    严嵩,字惟中,山西分宜人,弘治十八年(公元1505年)进士。世宗时,历任吏部左侍郎,南京礼部尚书等职。“大礼议”中,极力迎合世宗旨意,而受到宠信。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进入内阁,串通锦衣卫都督陆柄

  • 梨园弟子

    唐代旧制,太常寺掌雅俗之乐。开元二年(公元714年),玄宗另设左、右教坊,选乐工数百人,以右骁卫将军范及为使,掌宫廷音乐。玄宗精通音律,亲自在禁苑中的梨园教乐工学曲。这些学曲者被称为皇帝梨园弟子。

  • 阿保机诸弟之乱

    公元907年,契丹迭刺部首领阿保机取代遥辇氏痕德堇为部落联盟长后,改革联盟组织,进一步牢牢掌握了全部军政实权。于是违背联盟长三年一改选的旧制,凭借权势“久不受代”,遂引起部落联盟中守旧派贵族势力的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