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麻阳
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助,抗击明军。后遭明都御史杨茂元、湖广巡抚刘丙、贵州巡抚沈林等集湖广、贵州、四川三省5万余官兵进攻。与龙童保据守天生崖及六美山抗敌。八年,与龙童保等先后被俘,遇害。
明正德年间苗族暴动首领。湖广镇溪(今湖南吉首县)人。苗族。正德六年(1511),与贵州铜仁苗民※龙童保等率镇筸五寨、平头、乌罗(今贵州松桃西南)等处苗民起事。得土官李椿、筸子坪百夫长龙真协助,抗击明军。后遭明都御史杨茂元、湖广巡抚刘丙、贵州巡抚沈林等集湖广、贵州、四川三省5万余官兵进攻。与龙童保据守天生崖及六美山抗敌。八年,与龙童保等先后被俘,遇害。
1875—1916清末民初蒙古宗社党首领。蒙古族。姓韩。内蒙古卓索图盟土默特左翼旗人。约10岁左右,随父迁居苏鲁克旗(今辽宁省彰武县)。其家乘该旗放垦之机占有大量土地,成为当地暴发户。自幼不愿劳动,与
见“招讨使”(1375页)。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俘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三十四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部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
即《滇案条约》或《芝罘条约》。英国借口马嘉理案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年(1876),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以英人马嘉理在云南腾越被杀一案向总理衙门提出种种无理要求,遭驳斥,遂与俄公使密商英俄分
见“罗卜藏舒努”(1421页)。
?—1789清朝大臣。蒙古镶黄旗人。克勒特氏。乾隆五年(1740),由亲军授蓝翎侍卫。二十二年(1757),擢正红旗蒙古副都统。二十三年,往西宁办理青海事务。二十四年,往西藏办事。二十五年,奏准在卫藏
明代蒙古仅次于大汗的职位。亦译作吉囊、吉能等。副王、副汗之意。史界一般认为出自汉语“亲王”,此外也有认为出自汉语“郡王”、“政王”、“晋王”、“君王”等。《蒙古源流》称:“上天有日月二物,下土有大汗、
明代石碑。全称“敕修奴儿干永宁寺碑”,亦称“奴儿干永宁寺碑”。立于黑龙江下游东岸奴儿干都司官署所在地特林村以北江岸石岩上(距入海口约150公里)。碑有两块:一为明永乐十一年(1413)明钦差亦失哈等巡
即“爨宝子碑”(2591页)。
见“达延汗”(7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