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罗安抚司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元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始建于元代,称高罗寨长官司(一作宣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南。元末明玉珍改为安抚司。明洪武六年(1373)因土民流散,废。永乐四年(1406),土官田大民招回土民400余户,请复安抚司,诏准,使为安抚使。清顺治(1644—1661)初,以田飞龙归附,令世袭其职。雍正十三年(1735)改土归流后,辖地并入宣恩县。
清代八旗佐领的名称之一。皇室及王公贵族内部所编设的佐领。初令奴才官员,管理由主子们(额真)编设的佐领。高宗弘历以为宗室人等若令包衣佐领兼管,年久即与包衣下人无异,有损于贵族的高贵形象。乾隆二十五年(1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即“蒲昌海”(2319页)。
地名、县名。位于云南省西南边陲,在库杏河与南锡河之间,东邻澜沧,南接孟连,西、北与缅甸相临。唐代属南诏辖地,元时属木连路军民府,明清属孟连长官司,清末归镇边直隶厅管辖,1913年划入澜沧县。境内尽为南
见“兀惹”(107页)。
见“大潭马”(90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济尔马台河源。东至奎屯岭接本部中前旗界,西至察罕苏木接本部中右翼末旗界,南至呼济尔图接赛音诺颜旗界,北至齐齐尔里克河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不划分佐领。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首任
党项羌拓跋部首领。唐初臣属于吐谷浑,与其主慕容伏允结为姻亲。贞观五年(631)与从子思头率部归附唐朝,唐在其地分设懿、嵯、麟、可等32州,以松州(今四川松潘)为都督府,授为西戎州都督,赐姓李。贞观九年
汉代官名。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初置。统领由归服之匈奴人编组的※长水胡骑(屯长水,今陕西蓝田县西北,故名)和宣曲胡骑(屯宣曲,今西安市西南,故名)。俸2千石,下领丞、司马。东汉沿置,下领司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