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方
宋代云南大理国开国大臣。白族。其先世在唐开元(713—741)时与段氏等12姓同被南诏王迁居于10睑(即10州,在今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五代后晋(936—946)初,任善巨郡(今云南永胜)守,素与※段思平友善。时段思平初起兵反大义宁国国王杨干贞受挫亡命,遂密招段至善巨,共谋借兵滇东37部,联合董氏等白族大姓,灭大义宁国,共建大理国。因功被封为岳侯,世领巨桥(今云南昆阳)。自此高氏成为大理国权臣,世为相国,地位仅次于段氏。
宋代云南大理国开国大臣。白族。其先世在唐开元(713—741)时与段氏等12姓同被南诏王迁居于10睑(即10州,在今大理白族自治州一带)。五代后晋(936—946)初,任善巨郡(今云南永胜)守,素与※段思平友善。时段思平初起兵反大义宁国国王杨干贞受挫亡命,遂密招段至善巨,共谋借兵滇东37部,联合董氏等白族大姓,灭大义宁国,共建大理国。因功被封为岳侯,世领巨桥(今云南昆阳)。自此高氏成为大理国权臣,世为相国,地位仅次于段氏。
彝语音译。意为“古歌”。口头流传于云南弥勒、路南、泸西、邱北等地阿细人(彝族一支)中。形成于明朝初年,属集体创作的史诗。在流传过程中,内容不断增加,各地不完全一致,但大休相同。主要包括6大部分:(一)
书名。西南少数民族史。1册5章。近人余贻泽撰。内载我国西南四川、云南、甘肃、湖南、广西等省少数民族特有的政治制度——土司制度的起源、沿革、制度、改流等情况。内分“绪论”、“制度”、“沿革与现状”、“改
①书名。一作《渤海记》,已佚。唐张建章(字会主,汉族,806—866)著。凡3卷。成书于大和九年(835)后。《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记有此书。元末书尚存。书中所记,皆为作者大和七年至九年
明代藏区部落名。原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成化七年(1471),其族僧人官卓入朝贡马及明甲等物。赐以彩缎、钞、绢等。十七年(1481),复派亦希藏等入朝贡马并盔甲等物,赏赐如例。后依明制屡遣使入朝贡马
见“萧师姑”(1993页)。
即“辉迈喇虎”(2201页)。
清代在台湾设立管理高山族事务的专门机构。乾隆三十二年(1767)置,分南、北两路:北路理番同知管辖淡水厅、彰化县和诸罗县的诸“番社”;南路理番同知管辖台湾县与凤山县诸“番社”。其权限包括行政与司法,“
傣语音译,意为“家族田”。系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地区残留的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时期的古老耕地制度,迄至解放初期部分傣族地区仍有所保留。传说是由同一个祖先的分支传递继承下来的,属村寨内各个家族集体占有,不
佤语音译,意为“投靠”。旧时云南西盟佤族地区对一些因生活困难而投靠他人的人的称呼。帮助主人生产劳动,主人供其食、衣、住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但不给任何工资。对主人称呼视年龄大小,多称阿叔、阿哥,若年龄相仿
见“中京”(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