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碑铭。亦名《邑子一百二十八人造像记》。北周天和元年(566)立。存陕西蒲城县北尧山乡,《八琼室金石补正》、《关中石刻文字新编》皆有著录。造像者记为128人,实际为87人。羌姓6,昨和氏58人,罕开氏
元朝官员,字用文,又名那木罕,河西人,唐兀氏。先世以千户镇庐州,遂家焉。世袭千户职,以其才能被荐除庐州路治中,又改福州路,曾以谕降盗寇之功迁同知,又迁理问,治理永福、罗源2县及泉州事,擢行省郎中、潮州
即“榜什”(2420页)。
参见“牛皇节”(358页)。
西夏佛塔。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县金山乡境内。塔基方形,边长6.2米,高11层,约30米。系密檐式实心砖砌,上绘彩绘壁画。塔西原有寺庙建筑。明代曾重建,1991年被炸毁。
珞巴族崩尼部落方言音译,意为“割拴牛绳子的刀”。珞巴族婚俗。流行于西藏自治区隆子县以南的珞瑜地方。按照崩尼部落的习惯法规定,姑娘出嫁,都要收取一定的婚价,婚价分上、中、下3等。凡属上等婚价,女方收取男
辽代将领。名又记作的禄、敌鲁。字耶宁。契丹族。为辽太祖阿保机伯父※耶律释鲁之后。史载其熟知兵马。以为国尽力,被圣宗称作“千里驹”。初入仕,为右皮室详稳。统和二十八年(1010)八月,从驾讨高丽,渡鸭绿
即“八剌哈赤”(26页)。
古县名。隋初改临湘县置,治所在今湖南长沙市。昔※长沙蛮居地,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今其地已少见少数民族居住。
苗族习惯法规。苗语称“勾榔”,“榔”意为“公约”。内容包括:对农业生产的规划,债务纠纷的调解,奸淫盗窃及其他犯罪的处罚等。如正月挖田、挖土;二月犁田;三月施肥、撒秧谷;四月五月插秧;六月薅秧除草等;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