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草田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明清时壮族、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望谟、安龙、贞丰等地。由土官授与其子境内土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耕作期间,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缴纳公粮,但需替土官割草养马,故名。一旦不服此项劳役,土官就把田地收回。
书名。清代末年巨国柱等撰。1988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编辑,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出版。内共刊乡土志44四种。其中有镇迪道14种:迪化县、阜康县、孚远县、奇台县、昌吉县(二)、绥来
见“泥撅处罗可汗”(1515页)。
见“中坝三族”(296页)。
①明代东蒙古右翼鄂尔多斯万户之一部。蒙文史籍作达拉特。达延汗初年为异宗领主亦不剌太师占据。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败右翼3万户,驱逐亦不剌后,封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为右翼3万户济农(亲王),领有该部
古山名。所指众说不一:一说为今辽宁沈阳市东清太祖努尔哈赤墓(史称福陵,今曰东陵)所在的“天柱山”;或说为今吉林省敦化县城南5公里处之六顶山;有说是该县城西南12.5公里处之城山子山;旧说在今图们江东南
唐代设置于陇右地区的军政机构。高祖武德七年(624),以凉州总管府改置,督凉、肃、甘、肃、瓜、沙、伊、芳、文8州。太宗贞观元年(627),废为神乌县。高宗总章元年(668)复置。咸亨元年(670),升
见“丹巴都噶尔”(379页)。
清与民国时期官署名。全称“阿力路协领公署”。“力”,一作“里”。因所管居民分布在阿力河一带而得名。康熙年间(1662—1722),清廷为加强对鄂伦春族的管理,在设立布特哈总管衙门的同时,根据鄂伦春族的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见“敌烈部”(18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