颇里
见“剖阿里”(1905页)。
见“剖阿里”(1905页)。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中,其地首领归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领三甸。治所在今云南永德县东北永康。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6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镇康府,十七年
?—1218金朝宗室。女真族。完颜氏。卫绍王大安(1209—1211)中,任尚书省祗候郎君。宣宗贞祐二年(1214),自募义兵数千,任宣差都提控,授同知涿州事,迁刺史,经略海州。未几,充宣差都提控,安
1379—1449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高僧。藏族。※宗喀巴弟子。西藏哲蚌寺创建者,尊称绛央却杰(意妙音法尊)。出生于桑耶地方,于泽当寺出家。从桑浦寺聂贵仁桑等听《波罗密多经》、《因明学》;随觉摩
又作:“耶律伊都之叛”。辽末由统治者内部斗争引起的反叛事件。余覩(亦作余睹、余笃、余都姑,清代史家改写为伊都),即耶律余覩,天祚帝时戚臣,为天祚帝文妃萧瑟瑟的妹夫。天庆年间(1111—1120)为金吾
清廷以皇家奴仆编设的佐领和其首领之称。前者原称内牛录,后者曾称包衣牛录章京。其效力对象和性质俱与八旗各旗分佐领有别,因属包衣组织的基本单位,故也称包衣佐领。(1)内务府总管原称包衣昂邦。迄康熙三十四年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称呼。又作“温纳何剌”、“温纳河剌”。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斡纳阿剌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辽史·营卫志》称: “斡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嘉绒藏族地区土司衙门职员。主管各寨向衙门交纳的酒,及官寨待客、念经需用的酒。由上等百姓轮流担任,一月一换,世袭。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见“定州丁零”(1528页)。
?—1676清初将领。满洲镶红旗人。萨克达氏。世居宁古塔。太宗(1627—1643)时期,屡从征攻明有功。顺治元年(1644),随军入关败农民军李自成部,旋讨叛镇金声桓,擢太仆寺理事官,并授三等阿达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