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得
见“纳若”(1266页)。
见“纳若”(1266页)。
见“速把亥”(1840页)。
1032—1101又作耶律洪基。即辽道宗。辽朝第八代皇帝。1055—1101年在位。字涅邻,小字查剌。契丹族。兴宗长子。性沉静、严毅。6岁(1037年)封梁王。11岁(1042年),总领中丞司事,进燕
布朗语、傣语音译。意为“血亲集团”,即家族或家族公社。由一男性祖先繁衍的数代子孙及其妻子所组成。解放前不同程度地保存在布朗、傣族社会。家族有家族长,由长辈担任。一些家族有家族田,在家族中分配使用,为同
见“胡禄屋阙部”(1582页)。
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亦为地方政权名。元时,为十三万户府之一(《元史》作“帕木古鲁”)。至正二十五年(1365),顺帝封帕木竹巴地方政教首领章阳沙加监藏为灌顶国师,明承元制,洪武五年,(1372),仍以
参见“白月”(593页)。
又称舍人。明代,凡受中央政府封敕的少数民族头人或首领,其子孙未承袭父职者,皆为此称。明正统年间(1436—1449),海西女真首领,大批死于卫拉特蒙古也先之乱,明廷所赐玺书尽失。其子孙因无祖、父授官玺
契丹※宫卫制(即斡鲁朵制)下,属于宫卫下的一种机构名称。为诸宫(府)下的军事机构。《辽史·国语解》称:“提辖司,诸宫典兵官。”掌诸宫卫军事事务,传递命令,征调兵马。该机构设于各重要地点。《营卫志》记:
见“东京”(507页)。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又作桑扎布、三扎布、三济扎布。※阿玉奇汗第三子。初随父居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流域。清康熙四十至四十一年(1701—1702),因与父不睦,率属户1万余人投准噶尔部首领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