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中王
高句骊国第四世王解色朱的谥号。解色朱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公元44)继位,二十四年(公元4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高句骊国第四世王解色朱的谥号。解色朱于汉光武帝建武二十年(公元44)继位,二十四年(公元48)死,此为其死后国人所尊加的谥号。
①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奴隶的总称。有※“阿比”、※“苏龙”等之分。 ②旧时等级名称。亦作列雅罗崩、阿罗革雅,珞巴语音译。“罗”意为“骨头”,“列雅”意为“黑”、“坏”、“低等”等。凡氏族成员被卖或
1697—1773清朝大臣。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雍正二年(1724),由护军校授三等侍卫,袭骑都尉。乾隆元年(1736),晋二等侍卫。五年(1740),晋一等侍卫。六年,授总管内务府大臣,署户部侍郎
唐时龟兹王白诃黎布失毕之将。贞观二十二年(648),率军5万御阿史那社尔所率之唐军,败退拨换城(今新疆阿克苏县),守城月余,城破与白诃黎布失毕同时被俘,执送长安获赦,仍佐龟兹王归国执政。后降西突厥阿史
辽金时期身份较低的一种民户。辽代二税户有两种:辽初契丹主经常对中原及渤海等族用兵,往往把战争中掠夺来的生口分赐贵族勋臣,大至一二州,少亦数百人,建立头(投)下州县统之,使沦为奴婢。这些头下奴隶在辽圣宗
见“阿灵泼”(1209页)。
1764—1836清代蒙古佛教(喇嘛教)僧人。内蒙古乌拉特旗广觉寺活佛。归化城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幼名热西尼玛。孟克章格亚第三子。乾隆二十八年(1763)对音库尔呼图克图一世圆寂,经班禅指名寻访,由章
书名。广西土司志及大藤峡瑶民起义史书。2卷。明田汝成(约1503年生,字叔禾,浙江钱塘,今杭州人,汉族)撰。此书字为※《龙凭纪略》与※《藤峡纪闻》二书的合订本。有《宁攘全编》本。
见“耶律迭里特”(1325页)。
清末新疆工矿企业名。光绪二十八年(1902),新疆喀什道尹袁鸿佑奏准创办。初为官商合办,有官股2万两,商股1万两。分设保立、保大、保源、保兴4厂。次年四月开业,将砂金提炼为金条,运往上海、北平等地销售
新疆乌兹别克族婚俗之一。乌兹别克语,意为初步订婚。送礼仪式只能妇女参加。一般由男方母亲和几位女性亲友组成。礼物包括衣料、砖茶、食糖及自制糕点等物。当男方母亲把带来的礼物用托盘恭敬地放在女方母亲面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