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央部院直辖的蒙古旗。即内属旗。特点是:多以获罪者部属,或需要加以防患的降众编设;不设札萨克(旗长)和会盟,多置总管于本旗营内执行各项政令、差役,凡事无自主权,须接受严格控制;平时其兵差亦由国家供
585—658唐初大将。名恭,以字行。朔州善阳(今山西朔县)人。先世鲜卑尉迟氏。隋大业(605—617)末,从军高阳,积阅为朝散大夫。后随刘武周为偏将。武德三年(620),降唐,引为右一府统军。曾从李
?—1762清朝大臣。蒙古正白旗人。图伯特氏。领侍卫内大臣拉锡子。雍正六年(1728),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历任御前二等侍卫、镶蓝旗满洲副都统。乾隆三年(1738),与侍郎阿克敦台吉额默根赴准噶尔,议定
见“乃蛮”(37页)。
?—1140西夏将领。契丹族。萧姓。原仕辽,后扈从辽成安公主至西夏。有口才,骁勇善骑射,崇宗留之。始授文思使,转右侍禁,以从征有功,升副都统,赐李姓。夏元德元年(1119),与宋战于统安城,不畏强敌,
见“噶举派”(2500页)。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旧唐书》称该部“居啜河(今哈拉哈河)之南”,《新唐书》谓“居啜河之阴”,具体所在可分为南北中三说。南说为少数人之见,定其在今内蒙古自治区与吉林省交界的霍(一作呼)林河之南。北说乃清
书名。 (俄)尼古拉·班蒂什一卡缅斯基撰。成书于1792年。全书分两部分。前一部分叙述自17世纪初至18世纪末中、俄两国互派使团往来经过。后一部分为附录,主要辑录这一时期有关中俄外交关系文件。书后附有
藏语音译,意为“租税”。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的地租和畜租。在农区收取定额租的土地称“波欣”。经营方式有:领主将小※谿卡或大片零散的领地交给属下大差巴经营;或小领主将其所属谿卡被迫让给大领主经营;这两种为
古地名。东汉永平十七年(公元74年)改天水郡设。以位于西汉水之阳而得名。郡治冀县(今甘肃甘谷县东),辖十三城。三国魏时仍改名天水郡。原居民多氐、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