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粟河
见“乌尔图绰农河”(350页)。
见“乌尔图绰农河”(350页)。
见“夜落纥”②(1497页)。
?—1454明代云南麓川傣族首领。又作思机发。麓川平缅军民宣慰使※思任法之子。正统七年(1442),与父为明军所败,父走缅甸,被缅甸宣慰卜剌浪囚禁。困窘,向明朝请罪。后又图恢复,据者阑坚守,为兵部尚书
中国伊斯兰教古寺。原名“清真大寺”。寺址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旧城。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规模较大、历史悠久的寺院,又是著名的革命历史文物旧址。始建于明初(相传为洪武二年,即1369年)。后经明万历(157
系指解放前西康(今甘孜藏族自治州)在拉萨经商的20—30家寺院和世俗商人,赖以运输货物而结成的骡马商队。所运货物多为川边和内地出产的茶叶、绸缎以及其他杂货。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隋书》三史本传,为高句骊国12等级“大官”中的第六级,位于※“意侯奢”之下,※“太大使者”之上,与诸官分掌内外事。其他正史皆不载其名。
官名。统军将领的称谓。名称始于五代,宋元因之。明沿其称。洪武八年(1375),改都卫指挥使司为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设都指挥使1人(正二品),为省一级地方最高军事长官,综理司事,掌印信,统辖下属诸卫所
见“车里”(277页)、“彻里”(1098页)。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万历四十六年(1618),噶玛登迥旺布执政后,命白色瓦在原有法典※《十五法》中增入“异族地区律”一条,故名。参见“十五法”(8页)。
?—1524明代土鲁番将领。正德八年(1513),哈密忠顺王拜牙即弃城投奔土鲁番,满速儿速檀遣其据守哈密。十一年(1516),明廷遣满哈剌三、写亦虎仙令其退出哈密,他索重赏,始以城归。次年,闻其弟火者
见“阿济斯和卓”(1237页)。